鎢制品出口信用證出口押彙及操作
壹. 信用證出口押彙(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的情況下,因資金短缺,在貨物裝船發貨後,將信用證要求的有關全套單據交到銀行,要求銀行立即按照信用證的金額進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夠得到短期的資金周轉。
二.進口押彙種類
1.信用證單據的押彙
出口商根據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的要求,將信用證上面所列的各種單據和信用證交給銀行進行短期借款,實際上就是用信用證的單據抵押給銀行。
2.遠期信用證承兌的押彙
出口商的遠期信用證業務,得到開證銀行承兌通知,出口商利用遠期信用證的承兌通知,向銀行申請短期借款。
3.遠期銀行承兌彙票的貼現
用遠期銀行承兌彙票作爲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壹張遠期銀行彙票,這張彙票已經被銀行承兌了,但還沒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著張彙票抵押給銀行進行借款。
三.信用證出口押彙的操作規程
1.向銀行提供外彙押彙借款申請書。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的介紹、企業的財務狀況、申請的金額、申請的期限。
2.向銀行提供有關的資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
(2)出口合同或代理協議。
(3)企業的近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及最近壹期的財務報表。
(4)銀行的出口議付(押彙)申請書。
(5)銀行的出口押彙協議書。
(6)鎢制品出口信用證正本及信用證修改的正本。
(7)信用證(包括信用證修改)要求的全套單據。
3.信用證出口押彙的金額
(1)押彙金額最高爲彙票金額的90%,壹般采用預扣利息方式,即押彙金額-押彙利息。
(2)即期信用證的押彙利息=(押彙金額×押彙利率×押彙天數)/360天
(3)遠期信用證押彙利息=(押彙金額×押彙利率×押彙天數)×(承兌付款日-押彙起息日)/360天
4.押彙期限
(1)即期信用證押彙期限根據各個國家的不同而不同,壹般情況下的國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韓國、港澳、新加坡、馬來西亞
20天:歐洲、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
25天:西亞各國、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國家或地區
(2)遠期鎢制品出口信用證承兌後押彙的期限爲押彙起息日起至承兌付款日。
5.議付款的回收和貸款的歸還
如果議付款的收回,歸還押彙金額還有余額時,銀行將會將余額轉入企業的有關帳戶中。如果銀行實際收到議付款的時間長于押彙的時間,這段時間的利息,銀行將會向企業追收。
6.以下情況,在銀行辦理出口押彙將會受到限制
(1)信用證不再同壹家銀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因此企業最好選擇同壹家銀行進行通知付款(或承兌)和議付。
(2)信用證爲可撤銷(或可轉讓)。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型信用證。
(3)信用證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請押彙期限超過90天。因此企業要求對方開出遠期信用證要低于90天。
(5)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爲付款信用證。因此企業不要要求開出此類信用證。
(6)信用證項下的單據有不符點。企業壹定要按照信用證的各項條款的要求制作單據。
(7)信用證的有效地點在國外。因此信用證的有效地點要求在中國。
(8)信用證交單期離有效期很近。因此壹方面要求信用證的有效期長壹點,另壹方面企業制作單據時應抓緊時間做好。
(9)遠期鎢制品出口信用證已經寄出單據,還沒有被承兌。因此遠期信用證承兌後才能到銀行辦理出口押彙。
(10)開證銀行的信譽不佳。因此信用證開證時應選擇壹些大的銀行進行開證。
(11)開證銀行的國家政局不穩定、外彙管制教嚴、資信等級較低、戰爭多發地、開證銀行處于經營危機。因此信用證開證時也要考慮該國的國家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