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對開信用證的含義和做法
鎢制品出口對開信用證 (Reciprocal Credit)是買賣雙方各自開立的以對方爲受益人的信用證。即在對等貿易中,交易雙方互爲買賣雙方,雙方各爲自己的進口部分互爲對方開立信用證,這兩張互開的信用證便是對開信用證。
鎢制品出口對開信用證從生效時間看,有兩種做法:壹是同時生效的對開信用證,即壹方開出的信用證,雖已爲對方所接受,但暫不生效,俟另壹方開來回頭信用證被該證受益人接受時,通知對方銀行兩證同時生效;二是分別生效的對開信用方正,即壹方開出的信用證被受益人接受後隨即生效,無需等待另壹方開來回頭信用證。
鎢制品出口對開信用證的特點:壹是雙方必須承擔購買對方貨物的義務,壹方的出口必以另壹方的進口爲條件,互相聯系,互相制約,而且兩證的金額要相等或大致相等;二是第壹張信用證的受益人(出口人)和開證人(進口人)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人(進口人)和受益人(出口人),兩方地位剛好對調,第壹張信用證的通知行常常就是第二張信用證的開證行,反過來也是壹樣。這種信用證在易貨貿易、補償貿易、來料加工、來件裝配業務中的使用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