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稅會計計算務實

爲了適應我國加入WTO,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進壹步推進鎢制品外貿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對我國生産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外貿自産鎢制品,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壹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因此"免、抵、退"稅核算的正確與否將對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稅收征管工作産生重大影響。筆者根據壹年來的實踐經驗,對生産企業鎢制品外貿"免、抵、退"稅方法及其會計核算作壹介紹。

壹、新舊規定對比

壹是取消了外銷比例達到50%以上才予以退稅的規定,只要應納稅額小于零,就可申報退稅。二是新發生外貿業務的生産企業從發生首筆外貿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外貿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的稅額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的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三是企業應按月申報"免、抵、退"稅,退稅申報期爲每月1日~15日。

二、"免、抵、退"稅的核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鎢制品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鎢制品外貿的離岸價格×外彙人民幣牌價×(鎢制品外貿征稅稅率-鎢制品外貿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鎢制品外貿征稅率-鎢制品外貿退稅率)

當期免抵退稅額=鎢制品外貿離岸價×外彙人民幣牌價×鎢制品外貿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鎢制品外貿退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或免抵退稅額二者之中較小者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其中:

1.鎢制品外貿離岸價(FOB)以外貿發票計算,扣除運保費和傭金後的離岸價,外貿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2.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爲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鎢制品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

3.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爲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例1:某具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産企業,對自産鎢制品經營外貿銷售及國內銷售。2002年1月共銷售5噸鎢制品,其中4噸外貿,外貿離岸價爲99000美元,貨款未收到,美元記賬彙率爲8.27。內銷量爲1噸,內銷金額200000元,銷項稅額34000元,當月購進原材料等輔助材料470588元,進項稅額合計80000元。假設內外銷鎢制品增值稅稅率17%,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爲15%,無上期留抵稅額。

賬務處理如下:

(1)外購原輔材料、備件等,分錄爲:

借:原材料等科目47058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0

貸:銀行存款 550588

(2)産品外銷時,分錄爲:

免稅外貿銷售額=99000×8.27=818730(元)

借:應收外彙賬款818730

貸:主營業務收入818730

(3)內銷産品,分錄爲: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4)月末,計算當月鎢制品外貿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額=818730×(17%-15%)=16374(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16374

貸:應交稅金棗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6374

(5)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當期內銷鎢制品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34000-(80000-16374)=-29626(元)

由于應納稅額小于零,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爲29626元。

(6)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鎢制品外貿離岸價×外彙人民幣牌價×鎢制品外貿退稅率=818730×15%=122809(元)

因爲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626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22809元,所以,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626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22809-29626=93183(元)。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2962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抵減內銷産品應納稅額)93183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 122809

(7)收到退稅款時,分錄爲:

借:銀行存款 29626

貸:應收補貼款--增值稅29626

例2:在"免、抵、退"稅業務中,進料加工複外貿業務的賬務處理比較複雜,現舉例說明。承上例,假設當月海關核銷進口料件價格爲100000元,其他條件不變,則(1)~(3)分錄同上。其余的賬務處理如下:

(4)免稅進口料件,分錄爲:

借:原材料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5)月末,計算當月鎢制品外貿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鎢制品外貿征稅率-鎢制品外貿退稅率)=100000×(17%-15%)=2000元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鎢制品外貿離岸價×人民幣外彙牌價×(征稅率-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818730×(17%-15%)-2000=14374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14374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4374

(6)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應納稅額=34000-(80000-14374)=-31626元

由于當期應納稅額小于0,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爲31626元。

(7)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鎢制品外貿退稅率=100000×15%=15000元

免抵退稅額=鎢制品外貿離岸價×外彙人民幣牌價×鎢制品外貿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818730×15%-15000=107809元

因爲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爲31626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07809元,所以,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31626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07809-31626=76183(元)

借:應收補貼款--增值稅3162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抵減內銷産品應納稅額)76183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107809

(8)收到退稅款時,分錄爲:

借:銀行存款 31626

貸:應收補貼款--增值稅3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