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增值稅的計算方法介紹

1、鎢制品外貿退增值稅計算方法:

單票對應法: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的購進金額X退稅率

加權平均法:應退稅額=鎢制品外貿數量X加權平均單價X退稅率

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鎢制品外貿: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征收率)X退稅率

適用範圍:

外貿企業和實行外貿企業會計制度的工貿企業、企業集團等

2、先征後退,先依據鎢制品外貿離岸價征稅,等到單證齊全後予以退稅。

計算方法:

應退稅額=鎢制品外貿離岸價X外彙人民幣牌價X退稅率

適用範圍:

沒有外貿經營權而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外貿的生産企業(2002年1月1日起壹律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3、免、抵、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鎢制品的應納稅額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實行退稅

適用範圍:

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4、免、抵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鎢制品的應納稅額中抵扣。

適用範圍:

國家列名的鋼鐵企業銷售以産頂進鋼材

5、免稅,即對鎢制品外貿直接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適用範圍:

適用于來料加工等貿易形式和外貿有特殊規定的指定鎢制品以及小規模納稅人鎢制品外貿等。對于在內銷環節已免稅的鎢制品,外貿也不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