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稅的壹般計算公式
現行鎢制品外貿增值稅的退(免)稅辦法主要有四種:
(1)"免、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目前,外(工)貿企業、部分特定退稅企業實行此
辦法。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或=鎢制品外貿數量×加權平均單價×退稅率
其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鎢制品外貿的應退稅額計算:
應退稅額=[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銷售金額](1+征收率)×6%或5%
(2)"免、抵、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鎢制品的應納稅額中抵扣,抵
扣不完的部分實行退稅。目前,生産企業實行此辦法。
(3)"免、抵"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鎢制品的應納稅額中抵扣。銷售"
以産頂進"鋼材的列名鋼鐵企業實行此辦法。
(4)免稅,即對鎢制品外貿直接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對外貿卷煙企業、小規模外貿企業等實行此辦法。
鎢制品外貿消費稅,除規定不退稅的應稅消費品外,分別采取免稅和退稅兩種辦法:
(1)對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産企業直接外貿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外貿的應稅消費品,對沒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産
企業委托外貿的應稅消費品,壹律免征消費稅。
(2)對外貿企業收購後外貿的應稅消費品實行退稅。
從價定率征收的,應退消費稅=外貿銷售收入×消費稅稅率
從量定額征收的,應退消費稅=外貿銷售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