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未獨設帳核算問題

稅法規定外貿企業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稅額,如購進的鎢制品當時不能確定是用于外貿或內銷的,壹律計入外貿庫存賬,內銷時必須從外貿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如果鎢制品外貿未能單獨設賬的如何確定退稅計稅依據

答: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外貿企業兼營內銷和鎢制品外貿且其鎢制品外貿不能單獨設帳核算的,應先對內銷鎢制品計算銷項稅額並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後,再依下列公式計算鎢制品外貿的退稅計稅依據:

如銷項金額×稅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退稅計稅依據=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如銷項金額×稅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則退稅計稅依據=銷項金額×稅率。

銷項金額按照鎢制品外貿離岸價和外彙牌價計算的人民幣金額確定,稅率爲退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