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鎢制品外貿稅費

對于進(出)口鎢制品來說,繳納稅費是壹項很重要的工作,下面就交納稅金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壹些問題作壹簡要介紹:

租費計征是指海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進鎢制品外貿征收關稅及在進口環節征收稅費。

根據海關法和外貿關稅的有關規定,外貿的鎢制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外貿稅則征收。

我國對進口鎢制品除征收關稅外,還要征收增值稅,少數商品要征收消費稅。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上述兩種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爲簡化征收手續。方便鎢制品外貿,同時又可有效地避免鎢制品進口後另行征收可能造成的漏征。國家規定進口鎢制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由海關在進口環節代稅務機關征收。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又常常稱爲海關代征稅。

海關稅費計征的壹般程序是:

1.稅則歸類

稅則歸類就是將鎢制品按照《海關外貿稅則》的歸類總規則,歸入適當的稅則編號,以確定其適當的稅率。

2.稅率的運用

(1)關稅稅率。《海關外貿稅則》中的關稅進口稅率,有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兩欄,外貿稅率只有壹種。根據《外貿關稅條例》第六條規定,對原産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鎢制品按照普通稅率征稅,對原産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訂有關稅互惠協議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鎢制品,按照優惠稅率征稅。對原産于對我國鎢制品外貿征收歧視性關稅或者給予其他歧視性待遇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鎢制品,可以征收特別關稅。

(2)代征稅稅率。目前,海關在進口環節代國家其他部門征收的代征稅,有增值稅、消費稅和船舶噸稅。

3.完稅價格的審定

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按照《海關法》和《外貿關稅條例》的有關規定,憑以計算應征關稅的進鎢制品外貿的價格。

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格爲基礎的到岸價格作爲進口鎢制品的完稅價格。

4.稅費的計算

(1)關稅

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外貿稅率=完積價格×外貿稅率

(2)增值稅

進口增值稅=(關稅完稅價格十關稅稅額+消費稅額)×增值稅率。

(3)進口消費稅

從價消費稅額=(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率。從量消費說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完稅價格計算到元爲止,元以下四舍五人。稅費額計算到分爲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稅、費額的起征點均在人民幣10元。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征。

5.稅費的繳納

(1)納稅人範圍。進口鎢制品的收貨人、鎢制品外貿的發貨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

在我國境內銷售鎢制品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鎢制品的單位和個人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在我國境內生産、委托加工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2)繳納期限。對經海關審定應征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和監管手續費、船舶噸稅的鎢制品或船舶,納稅義務人應當在海關填發稅費款繳納證的次日起7日內(星期日和法定節日除外),向指定銀行繳納稅費款。

稅款繳納證壹式六份,其中壹至五聯經海關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後,交納稅義務人憑以向銀行繳納稅款。第六聯(存根聯)由填發海關存查。

(3)彙率。進鎢制品外貿如果是以外幣計算成交的,由海關按照填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彙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彙牌價表》的買賣中間價,折合人民幣。《人民幣外彙牌價表》未列入外幣,按照國家外彙管理部門確定的外彙率折合人民

(4)滯納金。對進鎢制品外貿納稅義務人未在規定的繳納期限內繳納稅費的,由海關自到期的次日起至繳清稅、費款日止,按日征收欠繳稅費款1%的滯納金並制發滯納金收據。

滯納金額=關稅或增值稅、消費稅應稅額×滯納天數×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