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稅的計算和申報實例

外貿企業,指有外貿經營權的貿易型企業。對其自營或委托外貿的鎢制品實行外貿退稅辦法。

壹、外貿退稅的計算

(壹)計稅依據和退稅率

准確地計算外貿退稅,必須正確地確定計稅依據和適用退稅率。

1.計稅依據

外貿退稅的計稅依據,指按照鎢制品外貿適用退稅率計算應退稅額的計稅金額或計稅數量。

(1)外貿企業鎢制品外貿退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爲外貿産品購進金額。如果鎢制品外貿壹次購進壹票外貿,可以直接從專用發票上取得;如果壹次購進多票外貿或多次購進、多票外貿,不能具體到哪壹票業務時,可以用同壹産品加權平均單價乘以實際外貿數量計算得出。如果鎢制品外貿是委托加工産品,其退稅計稅依據爲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購進金額和支付的加工費金額。

(2)外貿企業鎢制品外貿退消費稅的計稅依據爲,外貿消費稅應稅鎢制品的購進金額或實際外貿數量。可根據外貿情況,從消費稅繳款書中直接取得或計算得出。

2.退稅率

外貿退稅的退稅率是,根據鎢制品外貿退稅計稅依據計算應退稅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稅退稅率、消費稅退稅率或單位産品退稅額。由于消費稅退稅率或單位産品退稅額與征稅完全相同,這裏主要介紹增值稅退稅率。

1994年稅制改革後,我國外貿産品的增值稅退稅率與征稅稅率是壹致的,但在執行中發現存在少征多退、退稅額增長速度遠遠大于征稅增長速度,退稅規模超出財政負擔能力等問題。爲了既支持外貿事業發展,又兼顧財政緊張的實際情況,國務院先後兩次調低了鎢制品外貿的退稅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報關離境的鎢制品外貿按照下列稅率計退增值稅。

(1)鎢産品外貿退稅率爲3%;

(2)以鎢産品爲原料加工生産的工業品、鎢産品以外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的鎢制品(如鎢絲、鎢粉、鎢棒等),以及從小規模納稅人收購的符合退稅條件的鎢制品(鎢産品除外),外貿退稅率爲6%;

(3)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的壹般工業品,外貿退稅率爲9%;

(4)外貿企業委托生産企業加工收回後外貿的鎢制品,其支付的工繳費部分的退稅率爲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外貿退稅的"從低退稅"原則,考慮到征稅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對外貿的鎢産品,如果專用發票注明的稅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稅率計算退稅;對外貿的以鎢産品爲原料加工生産的工業品和壹般工業品,如果專用發票注明的稅率是13%,則分別按3%和6%的退稅率計算退稅。

(二)計算方法

准確地計算外貿退稅,必須掌握正確的計算方法。壹般來說,鎢制品外貿應退稅額等于計稅依據乘以退稅率,當期(次)應退稅額等于當期(次)各鎢制品外貿應退稅額的總和。但對進料加工複鎢制品外貿,由于進口料件給予了免稅,因此應計算抵減部分退稅額。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1.壹般貿易、加工補償貿易和易貨貿易鎢制品外貿

應退稅額=計稅依據×適用退稅率

2.委托加工收回後外貿的鎢制品

應退稅額=原材料金額×退稅率+工繳費金額×14%

3.進料加工複鎢制品外貿

應退稅額=計稅依據×退稅率-銷售進口料件應抵減退稅額

銷售進口料應抵減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

外貿退稅計算的關鍵是,正確確定鎢制品外貿的計稅依據和退稅率。對進料加工複鎢制品外貿的銷售進口料件應抵減退稅額,由于加工後的鎢制品是分次外貿的,核銷期很長,很難具體確定哪壹次鎢制品外貿該抵減多少退稅額。因此,壹般由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在開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後,從企業應退稅款中扣除。

(三)具體計算實例

某化工外貿公司1997年1月購進及鎢制品外貿的有關資料如下(年初無庫存):

1.購進鎢絲40000公斤,金額273504.27元,稅額46495.73元,已外貿20000公斤;

2.&127;購進純鎢36000公斤,金額9230.77元,稅額1569.23元,尚未外貿;

3.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鎢礦石250噸,其中200噸轉售給某鎢廠加工鎢,銷售金額1440000元,稅額244800元,已開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另50噸以委托加工方式加工鎢。購進鎢300條,金額965897.40元,增值稅額164202.56元,消費稅額96589.74元;委托加工收回鎢100條,支付工繳費金額120000元,增值稅額20400元,工廠按同類産品價格代收代繳消費稅32196.60元。購進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鎢已全部外貿;

4.購進鎢棒3000公斤,金額175641.03元,稅額29858.98元,已外貿1000公斤;

5.購進鎢塊1250公斤,金額487179.50元,稅額82820.52元,已全部外貿;

6.購進鎢粉200000升,金額360000元,增值稅額61200元,消費稅額40000元,已外貿100000升(72000公斤);

7.購進鎢電極20噸,金額3000000元,稅額510000元,已外貿10噸;

8.購進鎢坩埚10000公斤,金額211965.81元,稅額、36034.19元,已全部外貿;

9.購進鎢條240000雙,金額866640元,稅額147328.80元,已外貿100000雙;

10.購進鎢鋼1500公斤,金額43589.75元,稅額7410.26元,已外貿。

在外貿退稅憑證、手續齊全,鎢制品外貿貨源真實的前提下,應退稅額的計算步驟如下:

(1)確定計稅依據

根據本月購進和鎢制品外貿的情況,各鎢制品外貿應退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分別爲:

壹鎢絲273504.2740000×20000=136752.14(元)

二鎢及加工費965897.40元和120000(元)

③鎢棒175641.033000×1000=58547(元)

四鎢塊487179.50元

伍鎢粉360000200000×100000=180000(元)

⑥鎢電極300000020×10=1500000元

七鎢坩埚211965.81元

⑧鎢條866640240000×100000=361100(元)

⑨鎢鋼43589.75元

本月應退消費稅的鎢制品外貿有鎢和鎢粉,其計稅依據爲1287864元和100000升。

(2)確定退稅率

鎢制品外貿的退稅率,可從《外貿退稅工作手冊》的《鎢制品外貿征稅與退稅稅率對照表》中取得,該公司本月鎢制品外貿增值稅退稅率除鎢電極爲6%、鎢工繳費爲14%外,其余均爲9%,鎢消費稅退稅率爲10%,鎢粉消費稅單位退稅額爲0.2元升。

(3)計算應退稅額

本月鎢制品外貿應退稅額爲:

壹鎢絲

應退增值稅額=136752.14×9%=12307.69(元)

二鎢

應退增值稅額=965897.40×9%+120000×14%=103730.77(元)

應退消費稅額=1287864.00×10%=128786.40(元)

③鎢棒

應退增值稅額=58547.00×9%=5269.23(元)

四鎢塊

應退增值稅額=487179.50×9%=43846.16(元)

伍鎢粉

應退增值稅額=180000.00×9%=16200(元)

應退消費稅額=100000×0.2=20000(元)

⑥鎢電極

應退增值稅額=1500000.00×6%=90000(元)

七鎢坩埚

應退增值稅額=211965.81×9%=19076.92(元)

⑧鎢條

應退增值稅額=361100.00×9%=32499(元)

⑨鎢鋼

應退增值稅額=43589.75×9%=3923.08(元)

⑩銷售進口料件應抵減退稅額=1440000.00×9%=129600(元)

該公司1997年1月按鎢制品外貿名稱、數量計算應退增值稅額326852.85元,扣除銷售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鎢礦石應抵減退稅額129600元,實際應退增值稅197252.85元;應退消費稅148786.40元,合計應退稅額346039.25元。

二、外貿退稅的申報

外貿退稅申報,指已辦理外貿退稅登記的外貿企業,在産品實際外貿以後,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申請退還其外貿産品稅款的過程。

外貿退稅申報的程序和要求

1.外貿退稅申報程序

外貿企業鎢制品外貿申請退稅,應用計算機生成(實行外貿退稅計算機管理的企業)或手工填報《鎢制品外貿退稅申報明細表》(見附件59)、《鎢制品外貿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見附件60)、《鎢制品外貿退稅彙總申報表》(見附件61)等表格,並提供辦理外貿退稅所需的憑證資料,先報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簽章,然後再報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申請退稅。

2.申請外貿退稅的憑證

外貿企業辦理鎢制品外貿退稅,壹般必須提供以下憑證:

(1)購進鎢制品外貿的專用發票(稅款抵扣聯)或普通發票;

(2)購進鎢制品外貿對應的、經銀行簽章的稅收(鎢制品外貿專用)繳款書;

(3)鎢制品外貿銷售明細帳;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退稅聯》;

(5)蓋有外彙管理機關核銷章的《外貿收彙核銷單外貿退稅專用聯》;

6)外貿銷售發票;

(7)委托代理外貿的鎢制品,還需提供主管受托企業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開具的"代理鎢制品外貿證明"和代理外貿協議副本。

3.外貿退稅申報的要求

(1)外貿企業只有在鎢制品報關外貿並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後方可申報退稅;

(2)外貿企業必須在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規定的時間申報退稅。上壹外貿退稅年度(再上年12月至上年11月)外貿的鎢制品應在下壹年3月底之前申報完畢,過期退稅國稅機關不予受理;

(3)外貿企業應將申報外貿退稅的有關憑證按照《鎢制品外貿退稅申報明細表》和《鎢制品外貿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的順序配套裝訂成冊,以便于審核;

(4)實行外貿退稅計算機管理的外貿企業,還應報送外貿退稅申報軟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