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信用證常見的不符點

壹.鎢制品出口信用證過期;

二.鎢制品出口信用證裝運日期過期;

三.受益人交單過期;

四.運輸單據不潔淨;

五.運輸單據類別不可接受;

六.沒有"貨物已裝船"證明或注明"貨裝艙面";

七.運費由受益人承擔,但運輸單據上沒有"運費付訖"字樣;

八.啓運港、目的港或轉運港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的規定不符;

九.彙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稱、地址等不符;

十.彙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

十壹.貨物短裝或超裝;

十二.發票上面的貨物描述與信用證不符;

十三.發票的擡頭人的名稱、地址等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不符;

十四.保險金額不足,保險比例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不符;

十五.保險單據的簽發日期遲于運輸單據的簽發日期(不合理);

十六.投保的險種與信用證不符;

十七.各種單據的類別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不符;

十八.各種單據中的幣別不壹致;

十九.彙票、發票或保險單據金額的大小寫不壹致;

二十.彙票、運輸單據和保險單據的背書錯誤或應有但沒有背書;

二十壹.單據沒有必要簽字或有效印章;

二十二.單據的份數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不壹致;

二十三.各種單據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壹致;

二十四.各種單據上面的貨物的數量和重量描述不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