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立鎢制品出口信用證采用的方法

對外開立鎢制品出口信用證通常采用哪幾種方法?

銀行對外開立信用證通常采用三種方式:信開證、簡電開證、全電開證。

(1)鎢制品信開信用證: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將信用證的全部內容用信函方式開出,郵寄到通知行,再通知受益人。開證行與通知行之間應事先建立代理行關系,互換簽字樣本和密押,以便通知行可憑簽字樣本核對信開信用證上開證行的簽字。這種開證方式時間長,但費用較低。對于裝運日期較長或金額較小的信用證通常以信開方式開出。

(2)簡電開證: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的主要內容發電預先通知受益人。這種簡電信用證只供受益人備貨訂倉參考,不能憑以裝運貨物,它也不是有效的信用證文件,銀行不能憑以付款/承兌/議付。發出簡電通知的開證行必須毫不延遲地向通知行寄送有效信用證文件,受益人方可憑以議付單據。

(3)全電開證:開證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將鎢制品出口信用證的全部內容以加注密押的電訊方式通知受益人所在地的銀行,請其通知受益人的壹種開證方式。目前,外彙指定銀行大多用SWIFT電訊方式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