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之間的比較

即期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與假遠期信用證的比較:

(1)鎢制品即期付款信用證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據開證行的指示開立即期彙票、或無須彙票僅憑運輸單據即可向指定銀行提示請求付款的信用證。

(2)鎢制品議付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承諾延伸至第三當事人,即議付行,其擁有議付或購買受益人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彙票單據權利行爲的信用證。如果信用證不限制某銀行議付,可由受益人(出口商)選擇任何願意議付的銀行,提交彙票、單據給所選銀行請求議付的信用證稱爲自由議付信用證,反之爲限制性議付信用證。

(3)鎢制品承兌信用證是指信用證規定開證行對于受益人開立以開證行爲付款人或以其他銀行爲付款人的遠期彙票,在審單無誤後,應承擔承兌彙票並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證。

(4)鎢制品延期付款信用證指不需彙票,僅憑受益人交來單據,審核相符,指定銀行承擔延期付款責任起,延長直至到期日付款。該信用證能夠爲歐洲地區進口商避免向政府交納印花稅而免開具彙票外,其他都類似于遠期信用證。

(5)假遠期鎢制品出口信用證又稱買方(進口商)遠期信用證,銀行爲買方(進口商)提供資金融通的信用證,買方爲獲得票據貼現市場的資金融通,對于合同證明即期信用證,申請開立以票據貼現市場所在地銀行爲彙票付款人的信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