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關
一、通關手續
1.智利不實行進口許可證制度,也不實行關稅配額制度。但凡合同金額離岸價(FOB)在3000美元以上進口的鎢制品,在簽訂進口合同後、貨物裝船之前,必須向智利中央銀行提交進口報關單。離岸價格(FOB)在3000美元以下的進口,可在裝貨後使用進口報關單向中央銀行通報。智利銀行和海關允許下列誤差:數量可超出進口報關單所列商品數量的10%;價值也可超出進口報關單所示鎢制品總值的10%。數量和價值如超過10%,必須向智利中央銀行申請補充報關單。
2.出口蠟、油脂和脂肪,在智利進關前必須通過化學分析。
3.出口電線、鋼材必須通過智利國家大學材料檢測所的檢測。
4.出口藥品、醫用食品和美容器,必須事先在智利登記。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2份,必須用西班牙語填制。發票不得劃、擦和改動。不需商會公證和領事認證。
2.不需要原産地證明書。
3.海運提單不需公證。允許使用指示提單。但須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4.如果發票上沒有重量說明,必須提供貨物清單。
5.出口動物、植物和種子必須提供衛生檢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