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幹達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烏幹達海關對進口貨物的估價標准

烏幹達稅務局根據《海關管理法》對所有進口的鎢制品實行估價征稅。依采用順序通常根據合同成交價格、相同或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推斷價格、計算價格及以往使用的其它方法確定的價格確定稅基。

(一)成交價格

1、成交價格是指鎢制品出口到烏的實付費用或應付費用的總和。此外還包括:

1)所有的包裝費;

2)賣方傭金;

3)進口商爲進口鎢制品直接或間接支付的原料、零部件、工具、模具以及設計、開發服務方面的費用;

4)買方爲銷售貨物直接或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和許可費;

5)賣方因直接或間接轉售、處置、使用進口鎢制品所帶來的收益。

2、可以在成交價格中扣除的費用:

1)貨物進口到烏之後發生的包括建造、組裝、維修、技術服務以及運輸等費用;

2)關稅和其它稅收(包括特許權稅)等。

3、成交價格的局限性:

當以下四種情況中有任何一種發生時,海關就不能使用成交價格對進口鎢制品估價,而只能采用下一種估價方法,這四種情況爲:

1)進口貨物的出售、使用受到限制;

2)部分費用無法確定;

3)賣方轉售、處置、使用進口鎢制品所帶來的收益不確定,造成成交價格無法不能確定;

4)集團內部交易的成交價格不被接受(如果成交價格受買賣雙方的關系影響,海關將不予采用)。

(二)相同或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當鎢制品的成交價格未被作爲征稅基礎時,海關認可的相同貨物和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將依次被作爲征稅基礎。

(三)推斷價格和計算價格

如果海關不采用前三種方法對進口貨物進行估價,買方有權要求海關選擇采用推斷價格或者計算價格。

1、推斷價格:

如果價格中包含買方爲進口鎢制品直接或間接支付的原料、零部件、工具、模具及設計、開發服務等方面的費用,那麽海關只能采用計算價格征稅,而不應采用推斷價格。從根本上說,推斷價格就是根據貨物進口到烏之後的銷售價格減去一定的費用之後的價格,這些費用包括:

1)貨物銷售時支付的傭金,或銷售利潤與日常支出之和,兩者選其一;

2)運輸和保險費用;

3)關稅和其它稅收;

4)其它收入。

2、計算價格包括:

1)生産鎢制品用的原料價格;

2)銷售利潤與日常支出之和;

3) 鎢制品進口商爲進口貨物直接或間接支付的原料、零部件、工具、模具以及設計、開發服務方面的費用;

4)包裝費用。

(四)以往使用的其它方法確定的價格

當以上五種方法都無法確定時,海關會從上述五種方法中選擇一種認爲最合理的方法進行估價。采用這種方法估價時,烏海關一般都根據已有的數據來確定價格。

二、通關手續

進口貨物入境一般要經過"單據接收"-"申報"-"繳稅"-"放行"四道手續。

(一)單據接收

所有進口報關手續由海關核准的清關公司負責辦理。清關公司在受理櫃台辦理登記手續,並附上商業發票、審查表、提單、裝箱單、轉運報關單、銀行證明表(證明進口商有支付能力)、進口許可(如果是限制進口商品)、原産地證、清潔裝船檢驗報告(只有貨物的CIF總值超過5000美元時才需提供)等報關單據。海關人員檢查單據及附件的完整性,並將合格單據的資料輸入電腦備查,主要包括接收登記號碼、進口商名稱及其納稅號、數據記載的日期和時間等,同時在報關單上打印登記號,之後打印出登記條,清關公司可索要該登記條的複印件供查詢和存檔。

(二)申報

在鎢制品的申報過程中,海關負責審查貨值、稅率、應繳稅、可減免部分、要求提供的隨附單據以及貨物的具體描述等,如發現不符,單據將被退回;清關公司可回到報關單據接收處填寫補充表格以便電腦重新登入原始資料。對于通過申報的單據,海關同樣要將其詳細資料輸入到電腦中。

(三)繳稅

鎢制品通過申報後,海關將提供一份銀行繳稅表,進口商可到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稅,海關收到銀行已繳稅通知後向進口商出具收款發票。

(四)放行

海關收到銀行已繳稅通知後將單據移交放行部門。海關高級官員在放行前做最後一次審查,在這一過程中,如果查出單據有問題,單據不會被退回,但清關公司必須填寫補充說明表。

三、進口商的義務以及檔案的保存

根據《海關管理法》,爲便于海關對進口的鎢制品征稅,進口商或其代理須小心填寫貨物價值的申報表以及其它必要單據。

貨值申報表要求鎢制品進口商或其代理申報與進口商品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真實單價、總值、數量、折扣、退稅情況、費用、傭金、版稅等,且所填資料必須是真實的和正確的。進口方提供給出口方的原料及服務等所花費用,無論是免費還是費用很低,都須如實申報。

海關還要求鎢制品進口商或其代理妥善保管海關要求的申報資料,包括電子數據以及海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等備查,保存期自進口之日起,至少不低于兩年。如果進口商沒能按要求去做,海關可能向進口商收取罰金,並會影響到進口貨物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