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進口關稅
津巴布韋關稅編制依據是《協調商品名稱和編碼制度》,主要爲從價稅,依照到到岸價值征收。原材料稅率爲0-5%,奢侈品和非必需品的稅率爲35-40%一般來說對所需原材料和資本性物資征收低關稅,反映了政府對當地制造的保護。大多數進口商品要征收20%的附加稅。許多進口商品還要在零售時交納12.5%銷售稅,奢侈品的消費稅則一般高達20%。酒精飲料、煙葉和石油産品要繳納消費稅。中國和津巴布韋于1980年4月18日建交。中國出口的主要商品是鎢制品、礦産品和五金工具,進口的主要商品爲農産品(煙草等)、礦産品(鉻礦鈔、铌、坦、鋇礦砂)、石棉與原木等。值得一提的是,依據津巴布韋關稅法案,反傾銷法允許征收普通傾銷關稅、運費傾銷關稅、外彙傾銷關稅及再征收傾銷稅等。
二、進口管制
津巴布韋進口實行許可證制度,在外貿方面法令規定禁止犀牛及犀角、枷南香木等各類動植物産品的出口,若出口,須經特別許可。糧食、棉花、礦産品均由國營公司出口,禁止私人商品直接出口。對于由貿易和商業部制訂的進口計劃,須經政府內閣會議審批;審批後,提出進口商品貨單及進口商名單,公布配額額度;屬于商業的進口,由貿易和商業部發放配額,並發出進口批准書。屬于工業所需的原材料、設備等,由工業技術部負責發放配額,並發出進口批准書。屬于工業所需的原材料、設備等,由工業技術部負責發放配額,發出進口通知書。
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爲6個月,延期須提出申請。在進口許可證有效期內,進口人將進口合同及許可證交儲備銀行審核申請外彙,核准後,該行將外彙額度撥交進口人的關系銀行,由進口人到其關系銀行對外開證、付彙,銀行保證對外承付外彙。進口商品項目不得更改,進口許可證不得轉讓。進口許可證的額度,均以fob價核算及征稅,實際成交時,所需保運費可向儲備銀行申請。目前,津巴布韋的鎢制品外貿業務以私人企業爲主,且基本采用食用證和現彙方式交易。然而,國營進出口公司的業務正逐漸擴大,如負責進口政府,學校、公共事業等單位所需物品,通常通過招標方式進口。
三、進口單證
1、裝貨單裝貨單
應用公司辦公用紙打印並編號。裝貨單,必須包括鎢制品的詳細說明,供貨商或制造商的姓名和地址,裝船時間和地點,運費,總離岸價值,保險費用,輔助費用。中國的出口商需向津巴布韋進口商就特別要求文件詢求指導,包括發貨單複印件的形式、重量。
2、提貨單提貨單
一般要有船主姓名,收貨人姓名地址,指定港口,鎢制品說明書,運費及其它費用清單,整個提貨據的數量,承運人裝船收據的日期及簽字。以上資料應與裝貨單和包裝上的相關內容一致。標記與數量要清晰。授權提貨是允許的,一般需要在海關清算時提供原始提貨單。
3、包裝清單
所有包裝清單應包括下列內容:包裝鎢制品的標記及數量,每包的淨重與毛重,每個包裝及其內容物的詳細說明。
四、標簽、標記及包裝
1、標簽
對某些有毒物質或含有有毒物質的藥品的進口和標簽有特殊規定。殺蟲劑的標簽也有特殊要求,且安全警告必須寫清。商業標記法案要求標出進口貨物原産地的城鎮、地區、行政區及國家名稱。
2、標記
根據通知到船的需要,包裝應有收貨人標記,包括港口標記。同時,應對包裝加以編號,除非內裝物的數量不經編號亦可確定。
3、包裝
運往津巴布韋的船貨的包裝應適應長途航行、熱帶地區炎熱和潮濕氣候及簡單搬運。由于該國地處內陸,船運的進口貨物需經南非或莫桑比克轉口,對于特殊包裝要求,鎢制品出口商應與其津巴布韋顧客接洽。
五、入境與倉儲
津巴布韋海關對進口10個月內或經允許的時間內的申報,予以接受。鎢制品進口商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貨,若超期未提貨,海關將把貨物運往國家倉庫;若3個月後仍無人提貨,則進行拍賣。若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交裝貨單,海關當局可在收取押金和保證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裝貨單的條件下允許暫時入境。另外,對于多數高于一萬美元的對津巴布韋出口貨物要接受數量與質量的強制性檢查和價格比較。這些檢查與比較由專家服務有限公司或其代理在裝船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