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泰國海關對原材料進口關稅稅率爲10~15%,半成品關稅稅率爲15~40%,制成品關稅稅率爲30~60%,具有商業價值的廣告關稅稅率爲40%。從1993年起,泰國海關還向進口貨物征收7%的增值稅。對于醫療用機器、電氣裝置和其它用于國家經濟發展的産品的進口可享受免稅待遇。泰國的多數關稅是從價稅,而價格則采用到岸價。當采用從量稅時,關稅是根據重量、體積或單位來計算的。一些産品既有從量稅率,又有從價稅率。當某種産品這兩種關稅率都有時,以較高關稅率爲准。對進口鎢制品征收關稅,泰國海關采用以下三種方法:

(1)應用從價稅率;

(2)應用從量稅率或從價稅率,以較大者爲准;

(3)只征收從量稅率。

泰國海關估價依據是進口鎢制品在開放市場上銷售的真正市場價。貨物的真正市場價定義爲:相同種類、相同質量的貨物在無損耗、無任何扣除的情況下,在進出口時間和地點所賣得的總現金價。實際上,泰國海關已經建立了海關估價程序以供海關關員參照執行。

二、進口管制

許可證

鎢制品必須申請許可證才能進口的商品主要有7種,即金礦和黃金、咖啡、鹽化制品、汽車車身及駕駛室、石碑及用于建築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鋼鐵制造的舊容器、魚粉。對于必須履行進口許可證的商品,在進口時如沒有進口許可證,將被處罰。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爲12個月。當前,貿易雖已自由化,但我國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閱泰國商業部發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國銀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時了解須辦理進口許可的商品品目的變化情況。

商品檢驗

泰國海關檢查人員在進口港對進口的鎢制品進行檢驗,通常采用的是現貨檢驗,而不是對全部交運貨物進行檢驗,其一般規則是抽出全部貨物的5%進行檢驗。食品、藥品、化妝品、有毒物質、麻醉品、精神病用藥和醫療器械,由食品和醫療管理局的檢驗員檢查。檢驗人員檢查進口類別、標簽並采樣分析。在有些情況下,檢驗人員根據管理條例可能扣留貨物,等分析完畢後才放行。

未領貨物處理未被領取的貨物可在2個月內存放在海關倉庫裏。超過2個月可延續15天。逾期貨物被沒收,並可能被公開拍賣。倉儲將根據貨物的種類不同,從3天後起算。

三、進口單證

商業發票一般需一式五份,且應含有下列內容:

(1)數量、種類(例如桶、麻袋)、標記和貨包的號碼;

(2)每件貨包的毛重、淨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鎢制品的總毛重;

(3)詳細的鎢制品名稱,包括數量、質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細節。應注明關稅稅則項目,使用商品統標海關將不予受理,不同規格和質量的商品須分別列舉說明;

(4)買賣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銷的形式或被繼續提供給分公司,則應在商業發票上說明;

(5)價值、單位商品的詳細價格、CIF曼谷總價及分別列出的CIF費用。如有折扣,必須在商業發票給出折扣的種類和金額;

(6)原産地,一般沒有規定,在個別情況下,尤其對官方定貨時,則需要原産地證明書

(7)商品的制造國國名;

(8)商品目的地;

(9)發票結尾作出下列聲明和具備法律約束力的鋼筆簽字:"我們在此聲明,該發票是真實正確的。"

(10)貨物清單該清單上的內容應包括標記、號碼、貨包種類,帶有貨包內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碼。一定要避免使用"貨包/包裝"的標記。

四、自由港與保稅倉庫

泰國沒有自由貿易區,但政府通過建立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倉庫來鼓勵外國投資和發展外向型工業。拉塔克拉邦、沙沒巴幹、邦比、南奔、倫查幫、春武裏等爲出口加工區。出口加工區的優惠措施主要有:

(1)減征50%的機器進口稅;

(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稅;

(3)出口超過總銷售額30%的項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關稅,免征進口關稅。

可預先向海關申請保稅倉庫,海關關員對規定領域內指定工廠的進口鎢原料和加工的出口産品進行監督,要想成爲指定的保稅工廠,工廠必須提交泰國海關所要求的保證書並支付年度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