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進口關稅

伊朗采用世界海關組織稅則商品分類目錄的關稅體制,是在從價基礎上征收關稅。關稅按中央銀行制定的彙率以裏亞爾支付。大部分機械設備的征稅比例爲到岸價的5%到10%,某些産品則高達150%。進口鎢制品還要被抽取數筆小稅,其中包括占到岸價總值1.5%的商會稅。經批准的外國投資項目所需進口的資本貨物和原材料可免除關稅,對醫藥、實驗室用的化學品不征關稅。幾乎所有的貨物都要征收商業利潤稅,稅率在每年的進口規則中都會列出,商業利潤稅大都以重量計,但某些也以數量或價值計。

若以重量來計算的話,海關會把普通包裝的重量從總重量中減去。按值計價的稅率從1%到200%各不相同。商業利潤稅中還包括壟斷稅,該稅必須在清關前付清。若申報有假或有其他違反進口規則的行爲,海關將會沒收鎢制品或處以罰款。如果從應繳付罰款那天算起,在兩個月內還沒有支付,那麽會將相當于罰款價值的部分貨物公開拍賣。如貨物被海關無理扣留,扣留期間每個月可得到不超過貨物價值1%的賠償費。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一式三份。

計征關稅所需的發票要求用英語或法語書寫。內容包括所有商業上的通用說明,如鎢制品的號碼、數量和種類,詳細的貨物名稱、毛重和淨重、原産地,此外必須寫出信用證號碼,最好注明稅則編號、外彙許可證細節(號碼、簽發地點和時間),價格要寫出離岸和到岸價。

2)提單

航空運單無需公證,允許開具指示提單,但是要寫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應注明信用證的號碼。鐵路運輸需一份國際貨運提單。

3)檢驗證明書

根據伊朗中央銀行的指令,伊朗的私人公司有義務在交割價值超過150萬裏亞爾的貨物時,必須對購買的人出示檢驗證明書,中央銀行批准了15家檢驗公司。證書必須遞交三份(一份複印件留在商會)。如運費單需公證,那麽在單據末尾必須簽上具法律效力的價格說明:"我們保證上面提到的價格連同我們所有的文件都是正確的。"

三、進口管制

伊朗的進口項目規定在每年伊朗農曆的元旦(3月21日)由商業部頒布。該規定將進口鎢制品分爲四等:授全權的、有條件授權的(若幹部門決定的)、未授權的、禁止的(按伊斯蘭的法律和規定禁止進口的)貨物。由于"進口規定"不斷變化,因此建議需要時提前向主管該事物的"采購供應中心"詢問。

對某些食品、飲料、藥品和盥洗設備有很多規定。例如標簽上必須寫上:

(1)商品名稱和制造商的地址以及原産地;

(2)商標在伊朗登記注冊號碼;

(3)衛生部關于允許産品在伊朗生産和銷售的許可證號碼和日期。向伊朗出口要注意遵守伊朗國家標准局(ISIRI)新的標准。許多工業用化學藥劑需要特殊的進口許可。

對進口的活動物、蜜蜂和昆蟲、禽蛋、植物的根、球莖、杆梗、嫩枝、新鮮的水果蔬菜、種子及任何植物或植物部分,都需原産國的衛生證明文件,並得到伊朗農業部的事先許可。進口許可通常規定了入境要求、特殊對待、入境口岸限制及有關細目所需的證明文件。另外,向伊朗出口獸藥制品(包括喂養精料和補充飼料)要按伊朗農業部的要求提交一份證明,闡述該産品在原産國內自由生産、使用和銷售的情況。該證明書要經原産國農業部獸醫藥部門的批准。

四、自由貿易區

伊朗目前共有四個自由貿易區,即基什、凱什姆、查赫巴哈爾和錫爾詹。根據伊朗自由貿易區技術商務委員會頒布的進口和過關條例,所有允許和有條件允許進入自由貿易區的物品,包括基本材料和原材料及生産線零件、生産工具和設備(工業機械)、附件和生産原料,不需要有關部門的許可,各生産單位和個人可以在不轉移貨幣、不通過銀行系統的情況下進口以上物品到上述四個自由貿易區。

所有進口到自由貿易區的物品可轉口到第三國,但在其他海關,必須遵守有關海關的規定。進口鎢制品加工或增值後,可以出口到其他國家,而且不需要交納商業、海關稅。轉運中的貨物可免交伊朗海關關稅,但須接受海關的監督管理。伊朗海關服務處還爲轉運中的貨物提供存放的地方。貨物的主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海關書面應允後,可進行組裝、配料、混合、重新包裝和分類挑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