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關稅結構

孟加拉國的關稅結構在1999/2000進一步簡化和降低。平均非加權關稅下降了4%下降到19%,加權平均關稅下降到16.5%。最高關稅稅率從40%下降到37.5%(不包括額外征收的2.5%的基礎發展稅)。同時以前征收30%關稅的鎢制品的關稅降到25%,原材料的進口關稅從7.5%降到5%。另外進口化肥、農業機械和紡織皮革主要原料免征額外征收的基礎發展稅。孟加拉還免除了紡織機械零部件和旅遊産業的資本性設備的進口關稅,原來對進口木材和某些機械及水泵征收的7.5%的關稅也被取消。

二、進口限制

雞肉、鹽、紙板盒、部分紡織品及除由國有專業公司進口以外的原糖和石油産品都限制進口,考慮到國家安全,環保、健康和宗教因素,武器,麻醉劑、殺蟲劑和活豬都限制進口。

其他如水泥、化肥、煤炭以及部分紡織和針織品有進口配額限制或者需要特別批准才能進口。另外孟加拉禁止原産地是以色列或者是以色列貨船裝運的貨物進口。
孟加拉貿易公司是孟加拉唯一國有貿易組織,tcb進口和供應基本産品,包括大米、小麥、糖、鹽和化肥以穩定市場。煤也只能由政府進口而不能由私營領域來進口。

三、進口許可證

除了上面所列禁止進口的産品以外的鎢制品進口都不需要進口許可證。進口商需要進口限制進口的産品則需要提前向商務部早申請進口這些産品。進口許可證主要適用于跟健康、社會和安全有關的7類敏感産品。

四、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6份。計征關稅的發票必須用英文填寫,按規定簽字。發票應詳細標出到岸費用(cif)和生産國。發票無需公證。

2.一般鎢制品都必須提供原産地證明書2份。

3.出口大米、小麥、蔬菜、魚、肉、食用油、食品、奶粉和其他奶制品,需出具放射性物質含量證明,證明出口産品的放射性物質含量沒有超過規定限度,並適合人類食用。放射性物質含量證明書和貨樣必須在貨物到達之前呈交海關檢驗。

4.出口藥品前,對方藥品進口商須以表格形式對出口方制造廠家作詳細說明。進口許可申請要經藥品管理局局長審批。

5.價值在30,000塔卡以下的沒有商業價值的鎢制品樣品一般可免稅進入孟加拉國。樣品不得使用,對沒有商業價值的樣品必須標出明顯的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