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鎢制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進口許可

通常,沒有進口許可證進入伊拉克的鎢制品將被視爲走私物品予以沒收並拍賣。一般地,進口許可證只發給確定的進口商,包括國有商業公司,政府采購代辦或者擁有商務處的伊拉克商會成員。進口許可證自發證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國家貿易部的進出口管理司負責向私營企業發放補充進口許可證。發放給私營企業的許可證自發放之日起4個月內有效。進口許可證內容必須包括進口商名稱、商品名稱、商品說明書、價值(價格和運費,不包括保險費和包裝費)、數量(以噸計或以件計)、裝船地、原産地、時間、商品分類號及其海關規則。

二、進口關稅

進口的鎢制品必須交納關稅、印花稅和國防稅,某些國家急需的産品和機械設備免收關稅,對臨時進口的商品,必須交納相當于海關關稅八分之一的關稅,在其再出關時,這部分關稅可予以償還。伊拉克制定了單一的進口稅率表。有不少項目是從量征稅,然而主要的還是征收從價稅。通過郵寄入關的物品,其關稅不超過100費爾(0.1第納爾)的,可以免稅進關。此外,對所有應征收進口稅的項目都必須課證相當于關稅15%的附加費。沒有商業價值的樣品和貿易目錄(包括價格表、廣告傳單和海報)均准許免稅進關。

三、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中必須包括所運鎢制品的詳細說明,包括啓運地和貨物生産的原産地。如果貨物中含有其他國家生産的部分,則其在貨物中所占的百分比須予以說明,且需寫明制造商的全稱及地址。商業發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須送給收貨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證明。空運貨物時,裝載貨物要有3份商業發票,其他副本應當送給收貨人。

2.提貨單

至少要求3份,且提貨單上應當標明裝運人姓名、收貨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鎢制品說明、運費及其他費用、提貨單的總份數、承運人正式承認船邊收貨的簽名及日期。另外,還應寫明承運船舶的國籍,否則,銀行就會拒絕接收這些文件。在空運貨物時,空運單將取代提貨單。

3.原産地證書

原産地證書首先要找合適的商會證明,然後送往大使館以證明其合法性。該證書上須寫明鎢制品生産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單上。

4.包裝清單

與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還有2份包裝清單,上面分別列出每個集裝箱內的貨物,包括商標、說明、重量、尺寸、數量以及顔色等。

5.分析證明

進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劑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證明。它必須是由一家公認的專門實驗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證明書,並且每6個月要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分析證明。

四、標簽和包裝及倉儲

1)標簽

進口的布匹,最好將標識貼在布匹的底部;進口的藥物,其標簽上應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說明;進口的酒精類飲料,其標簽的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寫上"專供伊拉克"字樣。

包裝商品的包裝應當能經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運,布匹應當裝在箱子裏,並用鐵絲箍緊,以防轉運時丟失。

2)倉儲

進入伊拉克海關倉庫的鎢制品,無論是入境、儲存或轉口,都必須登記、清理,並可從到岸時算起儲存兩個月(空運的貨物限一個月)。在規定期限內無人認領的貨物,伊拉克海關將進行拍賣。

五、自由貿易區

伊拉克當局已經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區,將其作爲吸引外資和發展對外貿易的窗口。該自由貿易區主要爲鎢制品的儲存、裝配、再包裝、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