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中的計量單位

(1)按重量(Weight)計算.按重量計算是當今國際貿易中廣爲使用的一種,例如,許多鎢制品,礦産品和工業制成品,都按重量計量,按重量計量的單位有公噸、長噸、短噸、公斤、克、盎司等等.

(2)按數量(Number)計算,大多數工業制成品,尤其是鎢制品,輕工業品,機械産品,均習慣于按數量進行買賣,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有件.雙,套,打,卷,令,蘿,以及個,組,袋,箱等等.

(3)按長度(Length)計算,在鎢絲,鎢棒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米,英尺,碼等長度單位來計量.

(4)按面積(Area)計算.在鎢板商品的交易中.一般習慣于以面積作爲計量單位,常用的有平方米,平方尺,平方碼等等.

(5)按體積(Volume)計算.按體積成交的商品有限.僅限制于鎢塊,鎢金塊等.屬于這方面的計量單位.有立方米,立方尺,立方碼等等.

(6)按容積(Capacity)計算。

依重量單位爲例,根據一般商業習慣, 計算重量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A.淨重

淨重(Net Weight)是指鎢制品本身的重量,按照國際慣例,如合同中對重量的計算沒有其他規定,則應以淨重計量。

有的商品需經包裝後才能稱量,所得重量爲毛重。對價值較低的鎢制品,可以在合同中規定以毛重計量,即所謂"以毛作淨"(Gross for Net)。如果需以淨重計算,則必須從毛重中減去包裝物的重量,即皮重。計算皮重主要有下列幾種做法:

實際皮重。即稱量每件包裝物的重量。

平均度重。在包裝物比較劃一的情況下,可從全部商品中抽取一定件數的包裝物,加以稱量,求出平均每件包裝物的重量。

習慣皮重。適用于規範化的包裝方式。包裝的重量已爲人所共知,無需稱量。

約定皮重。雙方事先約定的包裝重量。

B. 公量

對幹含水率不穩定的商品,爲准確計算這類商品的重量,國際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oned weight)計算的方法、即測定商品的實際回潮率(含水率)以計算商品幹淨重,再換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計算公式如下:

公量=[商品實際重量/(1十實際回潮率)]X(1十公定回潮率)=商品于淨重X(1十公定回潮率)

C.理論重量

對一些具有固定規格尺寸的鎢制品,每件重量基本一致,一般可從件數推算出總重量。即所謂理論重量(Theoretical Weight)以方便買賣雙方交接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