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修理、修配業務怎麽申報退稅
退稅是外貿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鎢制品外貿中利潤的主要來源。爲便于管理,國家假定所有産品均爲國內流通與消費,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稅,稅率高達售價的6%~17%不等。正規情況下,國內采購或外貿前的價格均爲含稅價,即已經繳納了增值稅的價格。而産品用于外貿的話,這部分稅就不應征收了,已經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給外貿商。
生産企業承接對外修理、修配業務的,應在修理、修配的鎢制品複出境後,向當地主管外貿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在報關《外貿業務退(免)稅申報表》的同時,應提供下列單證:
(1)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購進鎢制品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鎢制品出庫單。
(2)修理、修配發票。
(3)修理、修配鎢制品複出境報關單(外貿退稅聯)。
考慮到修理外輪業務的特殊性,准予外貿企業在申報退稅時,免予提供用于修理外輪的鎢制品的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退稅聯),但須提供由海、邊防、衛生、檢疫等部門聯合檢查後出具的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有關船舶外貿口岸證明。
(4)外彙收入憑證。
其應退稅額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鎢制品出庫單的金額與退稅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