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信用證保險的程序及作用

壹) 出口鎢制品信用保險的作用

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對出口企業有如下作用:

1可保障安全收彙

2可以以更優惠的付款條件吸引客戶,增強産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3 因收彙風險降低而更易于得到銀行的融資便利

4 可以得到出口信用機構的風險評估指導,從而降低交易風險。

此外,壹旦發生欠款,可由出口信用機構出面追回,由于該機構具有國家背景,因此,追討往往較有成效。

(二) 出口鎢制品信用保險辦理程序

1、申請投保

您需填寫《短期出口鎢制品信用保險綜合險投保單》壹式三份,把本出口企業的名稱、地址、投保範圍、出口情況、適保範圍內的買方清單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填寫清楚後,企業法人簽章,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出口信用保險。

2、申請限額

您在接到保險公司承保並簽發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綜合險保險單》後,您應就本保單適用範圍出口的每壹家盡早向本公司書面申請信用限額,並填寫《短期出口鎢制品信用綜合險買方信用限額申請表》壹式三聯,按表內的要求,把買家的情況,雙方貿易條件以及本企業所需的限額如實填寫清楚,爲本企業在適保範圍內的全部海外新舊買家申請信用限額。

3、申報出口

保險公司通過《短期出口鎢制品信用綜合險買方信用限額審批單》批複限額,您每批出貨後,十五天內(或每月十號前)逐批填寫《短期出口信用綜合險出口申報單》(或《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綜合險出口月申報表及保費計算書》)壹式三份,按表中之要求,把出口的情況如實清楚填寫,供保險公司計收保險費。對于您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出口,保險公司有權要求您補報。但若補報的出口已經發生損失或可能引起損失的事件已經發生,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補報。如您有故意不報或嚴重漏報或誤報情況,本公司對您已申報出口所發生的損失,有權拒絕承擔責任。

4、繳納保險費

您在收到保險公司發出的"保險費發票"及有關托收單據的日期起十日內您應繳付保險費。如未在規定期限內交付保險費,本公司對您申報的有關出口,不負賠償責任;如您超過規定期限二個月仍未交付保險費,本公司有權終止保單,已收的保險費概不退還。本公司每個月按您的申報和報單薄明細表列明的費率,計算應交的保險費。保險費率如需調整,本公司將書面通知您,通知發出後第二個月出口的貨物,保險費按新費率計算。

5、填報可損

您出貨後,買方己破産或無力償付債務、買方己提出拒絕收貨及付款、買方逾期三個月未付或末付清貨款或者發生本公司承保的政治風險項下的事件,應在十天內向保險公司填報《短期出口鎢制品信用保險可能損失通知書》。要清楚簡述案情,並在賠償等待其間,努力催收貨款,密切與保險公司聯系,及時告之追討或處理的進程和結果。

6、索賠損失

您收不到貨款且追討無效,保險條款規定的賠償等待期屆滿,應盡快以書面的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並填寫《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索賠申請書》,同時,齊全、真實地提供"申請書"列明的所需單證(包括貿易合同、提單、出口報關單、發票、裝箱單、彙票、買賣雙 方往來函電、《信用限額審批單》、出口申報表和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資料)。

對您因買方無力償付債務所致損失的索賠,保險公司在證實買方破産或喪失償付能力後盡快賠付;對其它原因所致損失的索賠,保險公司在規定的賠償等待期滿後,盡快賠付。對買方無力償付債務引起的損失,如您未在買方被宣告破産或喪失償付能力後壹個月內提出索賠,對其它原因引起的損失,未在賠償等待期滿後兩個月內提出索賠,又未提出充分理由,保險公司對您的索賠有權拒絕受理。

保險公司對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分別按保單明細表所列商業信用風和政治風險所致損失的賠償百分比賠償。但賠償以不超過本公司批准買方信用限額或被保險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額的上述百分比爲限。

7、權益轉讓

您獲悉保險公司的賠償通知後,須出具《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中英文各壹份)和中英文的《追討委托書》。如果買方逾期三個月未付或未付清貨款,您在報"可能損失通知書"時同意委托保險公司先追討,需提供該案的合同、提單、發票、貿易雙方往來函電及中英文《追討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