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報關單填寫方法

鎢制品出口報關單分類:

出口貨物報關單(白色一般貿易)

出口貨物報關單(粉紅色進料加工專用)

出口貨物報關單(淺色黃色出口退稅專用)

出口貨物報關單(淺藍外商投資企業專用)

出口貨物報關單(淺綠色來料加工、補償貿易專用)

鎢制品報關單填寫方法:

1、出口口岸:鎢制品經海關放行出境的最後一個關境口岸的名稱。

2、經營單位:填明對外簽訂或執行出口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的全稱。

3、指運港(站):貨物預定最後到達的港口、城市的全稱。

4、合同(協議)號:填具本報單鎢制品的合同號碼,包括年份、字軌、編號及附件號碼。

5、貿易方式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貨物報關單》申報出口的貨物,一般有以下幾種貿易方式,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填報。

一般貿易;鎢制品貿易;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邊境小額貿易;對外承包工程貨物; 租賃貿易; 易貨貿易;出料加工貿易;其他貿易。

6、運抵國(地):出口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地區)或在運輸中轉國(地)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的最後指運國(地區)名稱。

7、消費國別:鎢制品實際消費的國家(地區)名稱。不能確定實際消費國的,以預知的最後運往國爲准,如售予甲國而運往乙國的,填具乙國的名稱。對成交條件訂明爲選擇港的,以第一個選擇港所在國填具。

8、收貨單位:填境外最終收貨商的名稱及所在地。可依據出口合同、發票填寫。

9、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填具運載貨物通過國境的運輸工具名稱。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分別填寫船只名稱及號碼,汽車車牌號碼及火車的車次;對于空運或郵運的只填" 空運 "或"郵運"字樣。

10、裝貨單或運單號:填具鎢制品的裝貨單號或運單號。

11、收結彙方式:填具實際收結彙的方式。

12、起運地點:填具鎢制品的發貨單位所在地名稱。

13、 海關統計商品編號:填具貨物在《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所對應的號別。

14、貨名、規格及貨號:填具鎢制品的全稱、規格、型號、品質、等級。如貨物及規格不止一種時,應逐項填具。

15、標記唛碼:填具貨物的標記唛碼。如有地點名稱的,也應一並填寫。

16、件數及包裝種類:填具鎢制品的總件數。可從提單上查悉。包裝種類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種包裝的,應份別填明件數。

17、數量:貨物的實際數量和數量單位,如台、只、個、打等。

如果合同規定的數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所規定的計量單位不同,或者《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有第二數量單位的,都要在折算後按《海關統計商品目錄》規定的數量單位填具。整套機械分批出口時,應在本欄加注"分批裝運"字樣。

18、毛量:鎢制品的全部重量。如貨物不止一項時,應逐項填報。

19、淨重:貨物扣除外包裝後的自然淨重。

20、成交價格:合同規定的鎢制品的成交單價、總價和價格條件。如離岸價格、到岸價格等等。要在此欄注明幣別。如果價格條件爲CIF 、C&F或包括傭金、折扣時,在計算成交總價時,應份別扣除運費、保險費、傭金、折扣等費用,並填具FOB成交總價。

21、集裝箱號:如果是集裝箱運輸,應將集裝箱數量及每個集裝箱的號碼一並填具。

22、隨附單據:隨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有關單據的名稱及份數。

23、申報單位:報關鎢制品單位的全稱、報關員的姓名、報關員證號碼、聯絡電話號碼、申報單位的郵政編碼等一並在此欄填具,並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

24、申報日期,向海關申報的日期。

本填寫方法僅供參考,請以"中國海關進出口貿易報關單填制規範 "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