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國際貿易業務中常見的征稅方法
(1)從價稅:按鎢制品的價格計征關稅,稅率壹般以百分率來表示,即鎢制品價格的某壹特定百分比率。
但在確定鎢制品的完稅價格問題上,各國海關做法不壹。有的按發票價格,有的按鎢制品離岸價,有的按到岸價,有的按獨立的買賣雙方在自由競爭的條件下成交的價格,即所謂"正常價格",有的按"海關估定價格"來計算從價稅。較常見的是到岸價作爲海關的完稅價。從價稅的保護作用隨物價的波動而波動。物價上漲時,其保護作用增大:物價下跌時,其保護作用減少。世界上較多的國家采用從價稅。
(2)從量稅:按照鎢制品的重量、數量、長度、面積、體積、容量和規格等計征關稅。按鎢制品重量計征關稅最爲常見。物價上漲時,從量稅稅額不能隨之增加,其保護作用小;物價下跌時,稅額不受影響,其保護作用大。瑞士是唯壹全部采用從量稅的發達國家。
(3)混合稅:亦稱複合稅,即同時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征稅方法。有的以從價爲主,加征從量稅;有的以從量稅爲主,加征從價稅。美國較多地采用混合稅。
(4)選擇稅:對壹種鎢制品既規定從價稅率,又規定從量稅率,擇其高者征稅。有時,爲了鼓勵進口某種鎢制品,也有擇其低者征稅的。
什麽是關稅稅率進口關稅稅率通常劃分爲哪三種範疇
各國海關籍以對進鎢制品外貿課征關稅的稅率,稱海關稅率。進口關稅稅率通常劃分爲三個範疇:
(1)普通稅率(G.T.RATE),亦稱壹般稅率,壹般對未建交的國家或已建交但未簽訂貿易協定的國家采用。普通稅率比優惠稅率高1—5倍,少數鎢制品甚至高10倍、20倍,因而是歧視性稅率,最高稅率。
(2)最惠國稅率(MFNRATE),亦稱協定稅率,壹般對已建交並訂有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的國家采用。最惠國待遇是國際貿易協定中的壹項重要條款,根據此條款的規定,締約國的壹方現在和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壹切特權、優惠和豁免,也同樣給對方,因此,這種形式的關稅減讓是互惠的、雙向的。最惠國稅率比普通稅率低。
(3)普惠制稅率(GSPRATE),日本稱特惠稅率(SP),加拿大稱普惠稅率(GPT),是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單方面提供的優惠稅率,在最惠國稅率的基礎上進行減免,因而是最低稅率、是單向的、非互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