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代理業務操作指南

什麽樣的境內機構可從事外貿代理業務?

從事外貿代理業務的外貿企業,必須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具有外貿代理經營範圍。

對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進口商品和國家組織統壹聯合經營的外貿商品,無該項商品進口或外貿經營權的外貿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代理業務。

自營外貿生産企業和科研院所、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允許從事外貿代理業務的投資性公司和合資外貿公司除外)等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外貿代理業務。

法律依據:

《規範外貿代理業務的若幹規定》

外貿代理業務的合同、有關單證的哪些項目(欄目),均必須爲代理人?

1、外貿合同:對外簽約人;

2、外貿許可證:進口商或外貿商;

3、進口證明或登記表:對外簽訂合同單位;

4、結彙、購付彙及核銷單證:進口單位或外貿單位。

法律依據:

《規範外貿代理業務的若幹規定》

外貿代理業務中的收付彙及核銷手續由誰負責辦理?

進口代理業務,壹律由代理人負責對外付彙和辦理有關進口核銷手續,不得由委托人對外付彙和辦理有關進口核銷手續。進口貨款由委托人及時向代理人支付。

外貿代理業務,壹律由代理人負責收彙和辦理有關外貿核銷手續。委托人爲經批准允許保留現彙的企業,代理人憑有關外彙管理法規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將原幣劃轉給委托人;委托人爲不允許保留現彙的企業,代理人結彙後將貨款支付給委托人。

法律依據:

《規範外貿代理業務的若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