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貿易融資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內各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品種日益豐富。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壹些業務品種,如開證授信額度、打包放款、提貨擔保等發展很快;另壹些業務品種,如進口押彙、透支額度、外貿托收項下押彙、貼現等,由于未得到進壹步開發,處于停滯狀態。下面從拓展國際貿易結算業務和降低風險兩個角度介紹和剖析幾個未得到進壹步開發或正處于停滯不前狀態的貿易融資品種。

壹.進口押彙

進口押彙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彙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先行對外付款並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並在市場銷售後,將押彙本息歸還開證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是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的將遠期信用證轉化爲即期信用證+進口押彙這樣壹種變通的資金融通方式。但由于壹些銀行以進口押彙之名掩蓋墊款之實,故其業務發展受到壹定限制。

其實,對于銀行而言,無論是與壹般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還是與遠期信用證相比,相當于專項貸款並使銀行押有鎢制品所有權的進口押彙,實際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對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押彙壹方面使貸款期限比較靈活,可以降低成本;另壹方面在人民幣貸款利率與國外相應貼現利率基本持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人民幣而不是外幣押彙,以防範彙率風險。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它還可以通過完善內部制度、收取壹定保證金、嚴格審查進口商品並調查其市場前景等多種措施,以避免"假押彙、真墊款"和因進口商品不適銷對路造成不能及時歸還押彙本息的情況發生。

二.進口托收押彙

進口托收押彙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外貿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後,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彙申請、信托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彙協議》,先行對外支付並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後的貨款歸還代收行押彙本息。

無論對于銀行或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托收押彙的優點和進口押彙相比,大體壹致。但銀行自身的風險卻遠遠超過進口押彙。因爲進口押彙是建立在銀行負有第壹性付款責任的信用證業務基礎上,如果單單相符、單證壹致,即使開證申請人不付款,開證行也必須履行對外付款的義務。這樣,如果剔除彙率風險和利息兩個因素,進口押彙並沒有給開證行帶來更大的風險。而進口托收則屬于商業信用,無論進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沒有責任。但如果爲進口商續做進口托收押彙,進口商無疑將原本給予外貿商的商業信用轉給了代收行,從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風險。作爲代收行,應當根據進口商的資信情況、業務情況、抵(質)押擔保情況,爲其核定壹個押彙額度,供其周轉使用,做到拓展業務和防範風險的有機結合。

三.限額內透支

所謂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爲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壹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並可以用正常經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國內銀行的存貸合壹即屬透支融資方式。

限額內透支如客戶根據貿易合同,在收到鎢制品後需要向國外彙壹筆錢,在帳戶裏無款或款項不足的情況下,它也不必提前兩周或壹周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只需在辦理好相關批彙手續後,在彙款當日提交支票購彙彙出即可。但目前國內銀行較少采用這種融資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它現實地降低了銀行的贏利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隨著我國服務業競爭的不斷加劇,銀行利潤率的降低是必然趨勢。

四.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

所謂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爲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本息。

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彙票爲遠期,但開證付款行將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

與進口押彙相比,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對進口商而言,其意義和進口押彙是壹樣的,運作程序也相似,都是在開證前由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到單後,開證申請人憑《信托收據》換取單據憑以提貨,到約定時間歸還本息。不同則有以下幾點:資金來源不同;信用證種類、利率不同。

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對開證行的風險在開證申請人的資信狀況、開證抵(質)押擔保狀況及對進口鎢制品的監控水平三個方面。如果是綜合授信項下,且外貿商爲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公司、進口商品屬于比較適銷的商品,那麽開證行的風險是很小的,收益是豐厚的。

五.外貿托收和外貿保理項下押彙

外貿托收押彙是指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外貿商在提交單據,委托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外貿保理押彙是指外貿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外貿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爲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外貿信用項下貼現屬于銀行信用,只要承兌彙票的銀行實力雄厚、資信良好,便基本無風險。問題是對中小銀行或經濟不穩定地區及與我國交往較少地區的銀行承兌的彙票如何辦理?根據實踐經驗,可采用三種方式操作:壹是對資信良好有較強實力的外貿商,可在綜合授信框架內辦理,適當控制規模。二是爭取外貿商辦理外貿信用險,在外貿信用險項下辦理外貿貼現。三是可聯系國外大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遠期彙票,雖然這樣貼現率在LIBOR+0.5-3%,可能會高壹點,但外貿地銀行會得到壹定收益,外貿商也會及時融通資金,因此是可行的。

外貿托收項下貼現與外貿托收項下押彙壹樣,同屬商業信用,風險遠比外貿信用證項下風險要大。在業務操作中要做到的事項與外貿托收和外貿保理項下押彙要注意的五方面內容前四項是壹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