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鎢制品外貿退稅

自從2003年底提出對我國外貿退稅政策進行新壹輪調整以來,社會各界對此議論不壹。可以說從政府部門到企業單位,對外貿退稅這個問題都表示了極大的關注。外貿退稅問題是個熱點問題,更是個難點所在。自我國1994年財稅改革以來,外貿退稅問題壹直懸而未決,隨著這幾年我國外貿額的迅猛增加,此間的矛盾更爲突出,爲此外貿退稅政策進行了多次的調整,外貿退稅率也經曆了從調低到調高再到調低的循環反複的過程,上上下下,前前後後,結果收效甚微。那麽外貿退稅困境的成因到底是那麽呢以下將談談筆者的壹些看法。

壹、外貿退稅困境的形成及其現狀

外貿退稅是指對外貿商品購進成本中所含的稅金進行退還的政策。我國外貿退稅政策從1985年實施以來,經過1994年的重大調整,使我國外貿商品實現了不含稅進入國際市場銷售,這樣既符合國際貿易慣例,又爲我國外貿商品與其他國家外貿商品平等競爭提供條件,這對發展我國的外貿貿易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不可否認,外貿退稅政策執行到今,也暴露出許多問題:下表的統計資料顯示,僅2002年我國外貿額已從1999年的16160億元,增長到26948億元,年均增速爲18.6%。

1999-2002年我國外貿、外貿退稅情況表單位:億元

年度當年外貿總額比上期增長%當年外貿應退稅比上期增長%當年實際退稅比上期增長%曆年累計欠退稅額比上期增長%

1999161606.110665.2627.7-------438.33-------

20002063527.8140531.8810.429.11032.91135.6

2001220296.819917.91071.532.11952.9189.1

20022694822.421186.4159348.9247726.8

資料來源:2003年中國統計年鑒、中國海關網、中國國稅總局網站及

 

中國財政年鑒》。

隨著我國外貿退稅規模不斷擴大,國家安排的外貿退稅資金越來越捉襟見肘。來自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顯示,到2002年末,全國累計應退未退稅額高達2477億元,僅2002年新增外貿退稅欠款就有750億元。可是到2003年國家財政所做的退稅預算指標加上2002年結轉的指標和下半年的追加指標卻壹共只有1589億元左右,雖然在去年12月底針對外貿退稅拖欠嚴重的問題,中國中央財政今年加大了外貿退稅力度,追加外貿退稅資金750億元人民幣,也僅僅剛剛好還清2002年以前的曆史舊賬。國家財政所分配下達的外貿退稅指標,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外貿欠退稅的雪球越滾越大,對中央、對地方、對企業都帶來不同程度的困擾。

那麽,造成這種困境的曆史原因是什麽呢

二、外貿退稅困境的成因

(壹)外貿騙稅是退稅困境形成的影響因素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行政部門在外貿退稅管理上確實存在漏洞,沒有建立征、退、免緊密銜接的退稅方式,給外貿退稅籌劃和騙稅帶來較大的空間。騙取外貿退稅的現象仍然存在,使應退外貿退稅額在壹定程度上存在水分。

比如,供貨企業與外貿企業相脫節,缺乏利益聯動機制。目前許多流通企業在外貿企業與供貨企業之間充當著“說客”的角色,它們不僅增加了壹些不必要的流通環節,提高了外貿商品的成本,還利用轉手倒賣,虛擡價格,甚至僞造完稅憑證等手段炮制了大量騙稅案件。

再比如,海關對外貿騙稅缺乏責任機制,加之檢查任務繁重等客觀原因,對鎢制品報關外貿監控不力。目前對我國海關的考核只重其進口稅收任務的完成情況,而對外貿商品管理較爲松弛,外貿産品的開箱檢查率只有3%左右,這就給騙稅者帶來可乘之機,或以空箱闖關,或在報關時以高退稅率的産品代替低退稅率的産品。

盡管外貿退稅籌劃和騙稅的情況時有發生,但筆者認爲外貿騙稅不是造成我國退稅困境的主要原因,因爲非法的行爲對正常經濟秩序的沖擊不會是長久的,只要國家發現了問題,運用高壓的法律手段馬上就可以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騙稅的影響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慢慢的消失,從我國政府打擊“走私”案例中就可以明顯的看出這壹點。

(二)外貿額的增長不是退稅困境形成的主要原因

外貿退稅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擴大我國商品的外貿,出現外貿額的增長是我們願意看到的結果,可是伴隨著外貿的增長,我國的外貿退稅缺口也越來越大,問題出在什麽地方呢關鍵在于國稅系統的征稅機關和退稅機關之間缺乏責任連帶機制,造成操作環節的征退脫節。征稅部門不知道有多少已稅鎢制品要發生外貿退稅,退稅部門不知道鎢制品外貿實際已征了多少稅,只能就單證審單證,按規定稅率退稅,。這是目前外貿退稅管理“防線”上最薄弱的壹環,因爲國內名目繁多的稅收優惠,以及壹些地方“包稅”現象的仍有發生,造成部分鎢制品外貿實際稅負遠遠低于名義稅負,最終導致入庫稅額大大小于應當退庫的稅額,而政府的退稅指標在沒有查清缺口來源的情況下,只能按照入庫稅額退庫,顯然,外貿量越大,國家的退稅缺口也就越大。由此可見,外貿額的增長只是外貿退稅缺口擴大的壹個誘因。

 

(三)外貿退稅指標與外貿退稅需求之間的矛盾是形成退稅困境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國應當退稅的規模是與外貿規模同步的,而退稅指標指定卻是人爲的依據往年的基數加成制定的,並且可以依靠行政法規加以增減。而每年退稅指標增量是依賴國內入庫稅額增量的,由于國內入庫稅額增量的不到位,嚴重的制約了退稅指標的增長,而與此同時,我國的外貿呈現前所未有的增長,這就使外貿退稅指標與外貿退稅需求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深,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最終造成我國目前的外貿退稅困境。

問題的根源找到了,似乎只要把外貿退稅的指標科學的制定,計算精確,問題就迎刃而解答案原沒有想象的那麽簡單。有些學者認爲應該把外貿退稅的指標與外貿額挂鈎,退稅指標的增幅與外貿額的增幅相同或略超壹點就可以用以後年度的指標增量去消化曆史的欠稅存量,從而解決問題。但是這裏筆者認爲在目前的征管水平下,我們還沒有能力完全算清這筆賬。

爲什麽

稅收理論上計算出的退稅指標增幅=外貿額的增幅名義退稅率,而實際工作中,實際可以支付的退稅指標增量=外貿額的增幅實際稅收負擔率,由于我國增值稅管理水平的限制,我們還沒有辦法完全精確計算名義退稅率與實際稅收負擔率的關系,從而給我們計算外貿退稅指標數值帶來麻煩。

似乎問題又壹次走進了死胡同

此時,我們不妨從壹個具體的問題暫時跳出來,用社會曆史的視角重新審視壹下。衆所周知,經過二十年來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逐步從傳統的計劃經濟社會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在轉軌過程中,經濟的巨大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思想層面的轉變筆者認爲是漸進的,目前,經濟轉軌過程中出現的壹些政策層面的問題,無不體現出這種漸進性;經濟的巨大發展和我國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決策時的不科學性之間的矛盾,已經開始制約我國經濟的進壹步發展,外貿退稅指標制定的不科學只是傳統的經濟管理理念與市場經濟體制巨大沖突的具體表現之壹。

因此,解決外貿退稅問題首先應該改變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遺留的管理觀念。從東亞的發展模式來看,政府推動的外貿産品主導的經濟模式對于彌補國內需求不足,吸引外資,拉動經濟快速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種模式切實養出了壹批“龍”、“虎”,中國也在學習東亞模式,摸索自己的外貿經濟政策,外貿退稅,退還外貿品國內流通環節所承擔的流轉稅,加強中國外貿品的競爭優勢當然是我國政府實行外貿退稅政策的初衷,外貿退稅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結果卻不進人意。

是我們的學習能力有問題嗎

現代信息經濟學告訴我們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之所以效率低下不是因爲政府缺乏制定政策和推行政策的能力。而是因爲政府的決策過程是嚴重信息不對稱的,政府在決策時無法及時、有效的捕捉到足夠的信息來處理瞬息萬變的社會需求,因而導致決策過程的偏離;導致政策的失效,造成越管越亂的局面。從這種角度來講,世界上沒有壹個政府可以完全處理好經濟的計劃。同樣在目前我國外貿退稅指標的決策上打算制定壹套有效的理論模型去准確的匡算未來的應退的外貿退稅額度,便會走上計劃經濟管理思想的老路上去,這顯然不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問題的有效思路。正確的思路是壹、加強我國外貿退稅的信息化建設,國家應繼續完善金稅工程、金關工程,首先應使各個部門的信息彼此相同,在制定政策之前充分的了解各方面的信息。二、逐步建立、健全外貿退稅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與制定。目前我國還沒有壹部規範的外貿退稅法律,立法上急需健全。我國曆年來外貿退稅政策的調整都是由國務院的行政法律、法規推動的,,見下表:

1995--2003年外貿退稅政策調整情況

時間政策調整

1995年10月6日國發[1995]29號國務院關于調低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7]50號關于有外貿經營權的生産企業自營(委托)鎢制品外貿實行免、抵、退稅收管理的規定

1998年2月12日財稅字[1998]2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紡織原料及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

1999年7月20日國稅明電[1999]1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

1999年1月29日財稅字[1999]1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

1999年8月2日財稅字〔1999〕22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壹步提高部分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

2003年10月13日財稅[2003]22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鎢制品外貿退稅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