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企增值税案例分析
外商投資企業以美元爲記帳本位幣,以本月1日國家外彙牌價折合爲美元記帳。7月1日國家外彙牌價1美元=8.50元人民幣。7月發生如下業務:
1.7月2日,企業從美國進口原材料壹批,到岸價爲300000美元,繳納關稅人民幣1275000元,繳納增值稅人民幣650250元。
按規定,企業進口鎢制品原材料交納的增值稅,應折合爲記帳本位幣記帳,則:
借:材料采購 US$4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US$76500(¥650250)
貸:銀行存款 US$526500(¥4475250)
2.7月4日,企業從國內購進鎢制品原材料壹批,價格爲人民幣510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爲人民幣86700元。
借:材料采購 US$3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US$10200(¥86700)
貸:銀行存款 US$70200(¥596700)
3.7月5日,企業因質量問題將4日購進原材料的壹部分退回給供貨方,收入價款102000元,增值稅額17340元。
借:銀行存款 US$14040(¥119340)
貸:材料采購 US$12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US$2040(¥17340)
4.7月10日,企業將壹批鎢産品銷往國外。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鎢制品外貿的外貿退稅,收回退稅款765000元。則
借:銀行存款 US$90000(¥765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US$90000(¥76500 0)
5.7月16日,企業收到上月銷往美國因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退回的産品壹批,該批鎢制品在出關時,已辦理退稅510000元。
納稅人鎢制品外貿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退關的,應當依法補交已退的稅款。則補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US$60000(¥510000)
貸:銀行存款 US$60000(¥510000)
6.7月18日,企業將自産鎢制品壹批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按同類鎢制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計算,該批鎢制品約人民幣360000元,該批鎢制品的生産成本爲US$24 000元。
按規定,將自産鎢制品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應視同銷售納稅。
借: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US$312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US$7200(¥61200)
産成品 US$24000
7.7月20日,企業在國內銷售鎢産品壹批,價款爲人民幣1020000元,按規定收回增值稅稅額173400元。則會計分錄爲:
借:銀行存款 US$140400(¥11934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US$20400(¥17340 0)
産品銷售收入 US$120000
8.7月22日,企業將已購進原材料壹批轉用于企業在建工程,該批原材料進項稅額爲25500元人民幣。
按規定,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鎢制品,其進項稅額計入非應稅項目成本。會計處理爲:
借:在建工程 US$3000(¥25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US$3000(¥2550 0)
9.7月24日,企業接受外方投資者投入鎢極研磨機壹台,海關完稅憑證注明增值稅稅額爲255000元。會計處理爲:
借:固定資産 US$3000
貸:實收資本 US$3000
10.7月25日,企業接受中鎢在線捐贈鎢鋼刀研磨機壹台,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爲人民幣34000元,增值稅稅額爲人民幣5780元,會計處理爲:
借:固定資産 US$4680
貸:資本公積 US$4680
11.7月31日,企業將自産鎢制品壹批,分配給投資者作爲股利。該批鎢制品按同類鎢制品市場價格計算價款爲60000美元。
按規定,向投資者分配自産鎢制品,應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會計處理爲:
借:應付股利 US$70200
貸:産品銷售收入 US$6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US$10200(¥86700)
12.7月31日,企業將"外貿退稅"和"進項稅額轉出"明細帳余額轉入"進項稅額"明細帳的貸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下屬的三級明細科目結轉前的余額分別爲:
科目借或貸人民幣彙率記帳本位幣
進項稅額 借 719610 8.5 84660
銷項稅額 貸 321300 8.5 37800
外貿退稅 貸 255000 8.5 30000
進項稅額轉出 貸 274125 8.5 32250
按規定,將"外貿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的余額轉入"進項稅額"明細科目。
會計處理爲: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 US$30000(¥255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US$32250(¥27412 5)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US$62250(¥52912 5)
結轉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余額爲借方余額,金額爲人民幣190485元(719610-529125),折合本位幣22410美元。
13.由于"進項稅額"的余額¥190485元,小于"銷項稅額"科目的余額321300元人民幣,因此,7月31日,應將"進項稅額"科目的余額轉入"銷項稅額"科目。會計分錄爲: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US$22410(¥190485)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US$22410(¥190485)
結轉後"銷項稅額"科目的余額在貸方,金額爲:
人民幣余額=321300-190485=130815(元)、(15390美元)
14.7月31日,國家外彙牌價爲1美元=8.6元人民幣。企業應按期末彙率調整記帳本位幣金額。
調整額=15390美元-130815÷8.60=178.95(美元)
按規定,將調整額記入財務費用。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US$178.95
貸:財務費用——彙兌收益 US$178.95
15.企業應于次月初繳納7月份稅款。繳款額爲人民幣130815元折合記帳本位幣15211.05美元。會計處理爲: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US$15211.05(¥130 815)
貸:銀行存款 US$15211.05(¥130815)
關于外資企業進口鎢制品原材料交納的增值稅、鎢制品外貿退稅、進項稅額、職工集體福利稅額等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