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稅單證期限
壹、做帳和退稅
在上壹重裏,我們還有壹個重要的理解沒有講,
如果有應納稅額,那麽所有的免抵退稅額均爲免抵額;
如果有留抵,按絕對值小的那個退。
比如留抵10萬,免抵退稅額15萬,那麽
退稅額=10萬 免抵額=15-10=5萬;
如果留抵20萬,免抵退稅額15萬,那麽
退稅額=15萬 免抵額=0
月底,妳會收到稅局的審批批件,壹般剛開始外貿的企業內銷占的比重較大,因此只有免抵,無退稅,以批件爲記帳憑證,做如下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抵減內銷産品應納增值稅)10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10萬元
如果妳是以外銷爲主,我們假設妳有退稅,以批件爲記帳憑證,做如下帳務處理:
借:應收 外貿退稅 (增值稅)1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抵減內銷産品應納增值稅)5萬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外貿退稅)15萬元
此時注意,妳需要將本月審批免抵退稅中的退稅額填入下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5欄“免抵退鎢制品應退稅額”,不管是否收到退稅款。
對新企業是審核期(壹般是12個月)後退,對小企業是每年在壹月壹次性辦退。
收到退稅款後做如下帳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10萬元
貸:應收外貿退稅(增值稅)10萬元
申報軟件處理:[基礎數據采集企業經營情況收到外貿退稅款錄入]
二、90天和180天
在外貿退稅業務中,90天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時間概念。它的具體要求是:
以外貿 報關 單的外貿日期爲基准,所有單證 必須在90天內收齊並申報,如果逾期又未辦延期手續,就要視同內銷征稅。
外貿退稅申報期征管法未明確規定,目前的默認時間是每月15日,當然遇節假日順延。
如果關單外貿日期是2006年3月20日,那麽6月到期時已經過了申報期,這種情況在7月申報沒問題,不需要辦任何手續,不會征稅。
如果關單外貿日期是2006年3月5日,但是到6月1日只是紙質單證核銷完畢,電子信息未到,此時可以拿上紙質 單證 到稅局蓋章,這樣也不征稅。
如果是以下幾種情況,那麽就應及時提交延期申請,批准後可以再延期90天,也就是說180天,如果180天後接近半年時間妳還收不齊單證那就要征稅了。
1、鎢制品外貿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有關外貿退(免)稅單證(比如印尼海嘯)
3、因采用集中 報關 等特殊 報關 方式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有關外貿退(免)稅單證;
4、其他因經營方式特殊無法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有關外貿退(免)稅單證。
三、單證丟失
是人都會犯錯誤,犯錯誤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怎麽錯的或不知道怎麽改。
單證丟了是可以補辦的。
比如關單丟了,把其它未丟的聯次和發票收齊,寫個報告,申報系統裏也可以生成申請報告。位置:
[基礎數據采集免抵退稅單證申報錄入補辦外貿報關單證明申請]
憑稅局蓋章的報告到 海關 申請補辦就可以了,當然妳同時要寫個延期申請,否則補辦好了又過了90天妳就白忙了。
四、視同內銷征稅
這是壹個比較沈重的話題,征稅意味著企業利益受損,我們先來談如何避免征稅的問題。
80%的視同內銷征稅業務是由于時間問題,由于超過規定時限未辦手續而造成損失,在這裏,我們建議妳使用表格《》對鎢制品外貿進行跟蹤管理,在每次預審核完畢後,在申報軟件[反饋信息處理稅務機關反饋信息查詢外貿信息不齊情況查詢]可以核對未收齊單證的情況,與電子表格進行核對,對紙質單證收齊電子信息不齊的及時到稅局蓋章,對改單、丟單的及時處理並辦理延期手續。
如果確實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非要征稅,那麽步驟是這樣的。
對已申報但未做收齊處理的流程:
壹、 調整外銷帳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12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收入(准予免抵退稅收入)-120萬
二、 調整進項轉出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4.8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8萬
三、內銷帳務處理
假設實際收彙100萬
借:銀行存款 10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 100萬
四、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100萬1.170.17=14.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