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鎢制品外貿退稅的證明

爲加強外貿退稅管理,經常需要外貿企業在辦理外貿退稅時提供或到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開具有關證明,這些證明主要是:

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外貿企業于轉售進口料件時填寫,經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後,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據此對銷售這部分進口料件不征稅,而由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在辦理該企業外貿退稅時,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扣減應退稅額。生産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在進口後填寫,經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後,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據此允許在計征增值稅時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照規定征稅稅率計算稅額予以抵扣。貨

物外貿後,在計算免抵稅額時,也應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規定退稅率計算稅額並予以扣減。

企業將《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送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時,應提供進口報關單和海關《進料加工登記手冊》,並附送其複印件。

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

企業以“來料加工”貿易方式免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後,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鎢制品報關單和《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辦理“來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持此證明向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鎢制品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鎢制品外貿後,憑來料加工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彙憑證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辦理核銷手續。逾期未核銷的,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將會同海關和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及時予以補稅和處罰。

代理鎢制品外貿證明

由受托企業據實填寫,並持代理外貿協議、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收彙核銷單、外貿發票等送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後,連同有關退稅憑證交受托企業。委托企業憑此證明和與之對應的受托企業的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收彙核銷單、外貿發票、代理外貿協議,並填報有關申報表,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申報辦理

退稅或免抵退稅手續。

補辦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收彙核銷單證明

企業遺失鎢制品外貿報關單,應填寫《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並提供與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對應的外貿收彙核銷單,經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後,向有關海關辦理鎢制品外貿報關單補辦手續。企業遺失外貿收彙核銷單,也應提供與之對應的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到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開具補辦證明,到外彙管理機關補辦手續。由于補辦外貿收彙核銷單證明沒有專門的格式,實際操作中壹般用《關于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的報告》代替。

企業申請補辦鎢制品外貿報關單、外貿收彙核銷單的期限,壹般爲鎢制品外貿後的6個月以內。

外貿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見附件67)。企業外貿的鎢制品發生退貨,如未退稅或已將所退稅款繳回國庫,應填具《外貿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經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簽章後,據此向有關海關辦理退運鎢制品的進關手續。開具證明時,未退稅的需與海關信息核對,已退繳回稅款的應提供繳款憑證回執。

准予免稅購外貿卷煙證明和外貿卷煙已免稅證明

外貿企業向卷煙廠購進卷煙用于外貿時,應先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申請辦理《准予免稅購外貿卷煙證明》交卷煙廠,由卷煙廠據此向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稅手續。

主管卷煙廠征稅的國稅機關核准免稅後,應填寫《外貿卷煙已免稅證明》,直接寄送主管購貨方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

鎢制品外貿遠期收彙退稅稽核證明外貿企業如有自報關之日起超過180天收彙的鎢制品外貿,應憑申請報告、外貿合同、專用發票、專用稅票、鎢制品外貿報關單(退稅專用聯)、外貿收彙核銷單(未核銷)等文件資料,向省外經貿委退稅稽核部門申請辦理《鎢制品外貿遠期收彙退稅稽核證明》。憑此證明,企業申請遠期收彙鎢制品外貿退稅時,可不附送外貿收彙核銷單,但須在遠期收彙鎢制品外貿最後應收彙日期期滿後1個月內,向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提供外貿收彙核銷單(外貿退稅專用聯)原件,辦理注銷手續,逾期不注銷的,繳(扣)回已退稅款。

鎢制品外貿稅收專用繳款書已開具證明。企業如果遺失《稅收(鎢制品外貿專用)繳款書》,申請鎢制品外貿退稅時,需提供由供貨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國稅機關出具的有關該批鎢制品稅收專用繳款書已開具證明,以及縣級以上國稅機關簽署意見並蓋章的原稅收專用繳款書複印件和供貨企業所在地銀行出具的該批鎢制品外貿原稅收專用繳款書所列稅款已入庫證明。經主管外貿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