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辦鎢制品出口國際商事證明書
壹、申辦國際商事證明的當事人(下稱申請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鎢制品國際商事證明的用途:
1、海關通關;
2、銀行結彙 ;
3、在進口國取得生産及銷售許可;
4、知識産權在進口國獲得保護;
5、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在域外設立機構,投標承接工程;
6、解決商事糾紛等等。
三、證明事項包括:
1、有關文書、單證上的簽字或簽章屬實;
2、有關文書、單證上的印章屬實;
3、有關文件的副本、影印件與原本相符;
4、有關文件的抄本或節錄與原文或原本的相應部分相符;
5、有關文件的外文譯本與原本相符;
6、對所申辦事實的真實性進行證明。
四、鎢制品證明文件的類型:
◆ 形式性證明:
1、各類合同或與合同相關的文書,如售貨確認書、承包合同、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主體資格或主體資格變更文書,如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公司簡介等;
2、委托書、代理書或授權書;
3、公司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證明;
4、國家鎢制品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批准證書、鎢業注冊證明、鎢産品生産企業許可證書、環保許可證書、檢驗證明、自由銷售證明、鎢産品許可證書等;
5、屬于國家行政職能部門出具的用于結彙的商業單證;
6、要求單獨認證(不需要出具原産地證明書的),或注有複雜證明文句(如限制性條款、承諾性條款)的商業發票 ;
7、已過結彙有效期的商業單證;
8、提單、倉單、運費發票的更改通知或證明;
9、受益方、出口方或生産廠家自行出具的各類聲明或證明(商品數量及重量證明除外)、價格單、報價單、形式發票;
10、資信證明,如驗資報告、審計報告、銀行資信證明、資産負債表、公司損益表等;
業務函電;
11、商標、專利或其他知識産權注冊文件、續展文件、轉讓文件或許可文件;
12、其他需要出具證明書的文書、單證。
◆ 事實性證明:
1、不可抗力事件;
2、其他與國際商事證明有關的事件或無爭議的客觀事實,如證明企業名稱、法人代表、公司地址,或出口方所在地無某國使領館等客觀事實。
五、申辦證明的文件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內容真實、有效、合法;
2、文面清潔、字迹清楚;
3、文件須中英文對照;
4、文件簽發單位的印章清晰,文件簽署人簽名工整,印章及簽名必須先經貿促會備案。
六、申請人申辦國際商事證明時應提供及填寫下列材料:
1、辦理鎢制品國際商事證明申請表;
2、申請函;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必須在有效期內並經工商部門當年年檢);
4、證明文件的中英文本壹式兩份(文件加蓋公司在貿促會備案的中英文印章);
5、簽證機構認爲必要的其他證明文件,如認證發票時必須提供合同或鎢制品出口信用證,認證文件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時必須提供文件原件,認證文件中出現商標時必須提供商標注冊證和使用授權書等等。
七、受理商事證明申請時,經辦人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文件及證明事項進行審核,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認爲不完備或有疑問時,有權要求申請人做必要的補充或進行查證。違法的文件,不予辦理。
八、鎢制品證明書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