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審單過程中相關問題

鎢制品受益人審單、證過程中常出現的問題歸結如下:

信用證 :

信用證有生效或有限制生效條款

LC爲可撤銷的(現600 規定鎢制品出口信用證都是不可撤銷的)

LC中無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LC中漏列根據UCP500600辦理條款

LC未按合同要求加具保兌

LC密押不符

LC中無到期日

到期地點在國外

LC的到期日與裝運期相矛盾

到期日的年份錯誤

裝運有效期的規定與交單期矛盾

交單期過短(如裝運後7日內交單)

申請人或受益人的名、址與合同不符

信用證號碼前後矛盾

LC金額不夠(如未滿足合同溢短裝條款的要求)

LC金額大、小寫不壹致

LC貨幣與合同規定貨幣不符

單據:

彙票付款期限與合同不符

彙票付款人不是開證行

發票種類不當

發票要求領事簽證

提單擡頭錯誤

提單擡頭與背書要求不符

提單運費條款的規定與成交條件矛盾

正本提單全部或部分直寄客戶

空運提單收貨人不是開證行

運輸工具限制過嚴

投保險別與合同規定或貨物實際情況不符

保單種類有誤

投保金額未按合同規定

鎢制品産地證明出具機構有誤

要求提交的檢驗證書與實際不符

要求提交客戶出具的檢驗書

漏列或多列須提交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