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審單過程中相關問題
鎢制品受益人審單、證過程中常出現的問題歸結如下:
信用證 :
信用證有生效或有限制生效條款
LC爲可撤銷的(現600 規定鎢制品出口信用證都是不可撤銷的)
LC中無保證付款的責任文句
LC中漏列根據UCP500600辦理條款
LC未按合同要求加具保兌
LC密押不符
LC中無到期日
到期地點在國外
LC的到期日與裝運期相矛盾
到期日的年份錯誤
裝運有效期的規定與交單期矛盾
交單期過短(如裝運後7日內交單)
申請人或受益人的名、址與合同不符
信用證號碼前後矛盾
LC金額不夠(如未滿足合同溢短裝條款的要求)
LC金額大、小寫不壹致
LC貨幣與合同規定貨幣不符
單據:
彙票付款期限與合同不符
彙票付款人不是開證行
發票種類不當
發票要求領事簽證
提單擡頭錯誤
提單擡頭與背書要求不符
提單運費條款的規定與成交條件矛盾
正本提單全部或部分直寄客戶
空運提單收貨人不是開證行
運輸工具限制過嚴
投保險別與合同規定或貨物實際情況不符
保單種類有誤
投保金額未按合同規定
鎢制品産地證明出具機構有誤
要求提交的檢驗證書與實際不符
要求提交客戶出具的檢驗書
漏列或多列須提交的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