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境報檢知識點

鎢制品出境報檢範圍

1.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境貨物;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出證的貨物;

3.對外貿易合同約定由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貨物;

4.有關國際條約規定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的貨物;

5.裝運出境易腐易變食品、冷凍品的船艙、集裝箱等運載工具的適載檢驗;

6.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

7.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産品和其它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的檢疫。

鎢制品出境報檢時間和地點

1.報檢時間

出境貨物最遲應于報關或出境裝運前10天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報檢;出境動物應在出境前60天預報,隔離前7天報檢;出入境的運輸工具應在出境前向口岸檢驗檢疫機關報檢或申報。

2.報檢地點

出境貨物影子阿貨物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辦理報檢。對有內地運往口岸分批、並批的貨物,應在産地辦理預檢,合格後,方可運往口岸辦理出境貨物的查驗換證手續。

對由內地運往口岸後,由于改變國別或地區有不同檢疫要求的、超過檢驗檢疫有效期的、批次混亂貨證不符的,或經口岸查驗不合格的,須在口岸重新報檢。

鎢制品出境報檢的要求

1.報檢單位必須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報檢時填寫登記號;報檢員在報檢時應該出示報檢員證。

2.每份報檢單限填壹批貨物,特殊情況下,對批量小的同壹類貨物,以同壹運輸工具,運往同壹地點,同壹收貨、發貨人,同壹報關單的貨物,可填寫同壹份報檢單。

3.應附資料:合同、信用證、廠檢單或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換證憑單(正本)、包裝性能合格單、發票、裝箱單等;

4.憑樣成交的應提供成交樣品。

出境報檢時應提供的單證、資料

1.對外貿易合同、銷售確認書或訂單,出口中成藥(蜂王漿、蜂王漿劑、中藥酒等)時,除提供外貿合同外,還應提供購銷合同及中醫藥管理部門的批准證書。

2.信用證,非信用證結彙的應在報檢單上注明結彙方式。

3.發票及裝箱單。

4.實施衛生注冊及質量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應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衛生注冊/質量許可證副本,並在報檢單上注明衛生注冊證號或質量許可證號,同時提供廠檢合格證。

5.法定檢驗檢疫的出境貨物,外包裝(如:紙箱、木箱、麻袋、集裝箱、塑編袋等)報檢時應提供"出境貨物運輸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需提供:

1.憑樣成交的:除提交壹般性報檢文件外,還需加附成交樣品;

2.出境屍體、棺柩、骸骨的報檢,報檢人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供:

(1)死亡者護照或海員證及其身份證複印件壹份;

(2)死亡者證明書壹份;

(3)死亡醫學證明書壹份;

(4)當地政府出具的有關證明壹份。

鎢制品出境報檢的變更與撤銷

對已檢的貨物有以下情況時,申請人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國外開來信用證修改函,凡涉及與檢驗檢疫有關條款的。

2.由于生産、運輸等原因造成數、重量變化的。

3.經檢驗檢疫合格的貨物,已簽發檢驗檢疫證書,需做改動的。

申請變更須提交于變更內容相關的單證,並退回原簽發的證書、通關單等。經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後,方可變更。經審核不符合規定的,不准變更,可重新報檢。

已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的鎢制品的出境,由于生産、貨源、運輸、批文等方面不能出境的,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撤銷報檢,經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撤銷手續。對已完成檢驗檢疫工作的貨物,不得撤銷報檢。並應按規定繳納檢驗檢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