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的檢驗檢疫知識

什麽是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

鎢制品外貿法定檢驗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規定的進出口商品或有關的檢驗檢疫事項實施強制性的檢驗檢疫,未經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不准輸入輸出。

法定檢驗檢疫的目的是爲了保證進出口商品、動植物(或産品)及其運輸設備的安全、衛生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際上的有關規定;防止次劣有害商品、動植物(或産品)以及危害人類和環境的病蟲害和傳染病源輸入或輸出,保障生産建設安全和人類健康。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商品實施法定檢驗檢疫的範圍包括:

1、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簡稱《檢驗檢疫商品目錄》)。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規定,應施衛生檢驗檢疫的進出口食品;

3、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危險貨物運輸設備和工具的安全技術條件的性能和使用鑒定。

4、裝運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的船艙、貨倉、車廂和集裝箱等運載工具。

5、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物品、動植物等。

進出口貨物檢驗的內容和依據

壹、商品檢驗的內容和依據

〖商檢法〗規定,進出口的鎢制品實施檢驗的內容,包括商品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要求。檢驗的依據主要以買賣合同(包括信用證)中所規定的有關條款爲准。

二、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程序

我國鎢制品外貿的檢驗工作,主要有4個環節:接受報驗、抽樣、檢驗和簽發證書。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報驗時需填寫"報驗申請單",填明申請檢驗、鑒定工作項目和要求,同時提交對外所簽買賣合同,成交小樣及其他必要的資料。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鎢制品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抽樣時,要按照規定的方法和壹定的比例,在貨物的不同部位抽取壹定數量的、能代表全批貨物質量的樣品(標本)供檢驗之用。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然後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凡合同、信用證規定由商檢部門檢驗出證的,或國外要求簽檢證書的,根據規定簽發所需封面證書;不向國外提供證書的,只發行行單。〖種類表〗以外的出口商品,應由商檢機構檢驗的,經檢驗合格發給證書或放行單後,方可出運。在進口方面,進口商品經檢驗後,分別簽發"檢驗情況通知單"或"檢驗證書",供對外結算或索賠用。凡由收、用貨單位自行驗收的進口商品,如發現問題,供對外索賠用。對于驗收合格的,收、用貨單位應在索賠有效期內把驗收報告送商檢機構銷案。

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程序

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4個環節: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報驗時需填寫"報驗申請單",填明申請檢驗、鑒定工作項目和要求,同時提交對外所簽買賣合同,成交小樣及其他必要的資料。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鎢制品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抽樣時,要按照規定的方法和壹定的比例,在貨物的不同部位抽取壹定數量的、能代表全批貨物質量的樣品(標本)供檢驗之用。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然後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凡合同、信用證規定由商檢部門檢驗出證的,或國外要求簽檢證書的,根據規定簽發所需封面證書;不向國外提供證書的,只發行行單。〖種類表〗以外的出口商品,應由商檢機構檢驗的,經檢驗合格發給證書或放行單後,方可出運。在進口方面,進口商品經檢驗後,分別簽發"檢驗情況通知單"或"檢驗證書",供對外結算或索賠用。凡由收、用貨單位自行驗收的進口鎢制品,如發現問題,供對外索賠用。對于驗收合格的,收、用貨單位應在索賠有效期內把驗收報告送商檢機構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