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淨重未知如何報關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不能確定鎢制品外貿的淨重,在報關單填報時可區別具體情況加以處理:
(1)有關運輸或成效單據上沒有淨重,而僅注明"以毛作淨"(GROSSFORNET)字樣的,如卷筒紙張、谷物、飼料等,可將其毛重作爲淨重填報。
(2)有關運輸或成交單據上只標明扣除內層包裝重量,即所謂的"淨淨重",而無法知道鎢制品的自然淨重的貨物,例如罐頭食品、酒等,可以"淨重"欄填報"淨淨重"。
(3)有關運輸或成交單據上只標明公定重量(CONDITIONEDWEIGHT)而沒有淨重的,如羊毛條,可在"淨重"欄填報公定重量。
(4)對于可以由成交計量單位換算成重量的鎢制品,在"淨重"欄可以按照換算重量填報。
(5)對于根據以上辦法仍然不能確定淨重的貨物,可以將貨物毛重扣除外層包裝重量後,作爲淨重填報或估重填報。
隨同報關單向海關遞交的單據的介紹
1、對外貿易管理部門簽發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2、提貨單、裝貨單或運單(海關核查單證和查驗實際鎢制品後,在貨運單據上加蓋放行章發還給報關人憑以提取或裝運貨物);
3、發票壹份;
4、裝箱單壹份(散裝貨物或單壹品種且包裝內容壹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減稅、免稅或免驗的證明文件。對應施商品檢驗、文物鑒定或受其他管制的進出口貨物,還應交驗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證件;海關認爲必要時,還可以調閱貿易合同、産地證明和其他有關單證、帳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