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疫鎢制品通關制度新規定
檢驗檢疫貨物通關制度新規定
先報驗後報關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與海關總署決定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檢驗檢疫鎢制品通關制度,通關模式爲"先報驗,後報關"。同時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啓用新的印章、證書。
新的檢驗檢疫制度對原衛檢局、動植物局、商檢局進行"三檢合壹",全面推行"壹次報檢、壹次取樣,壹次檢驗檢疫,壹次衛生除害處理,壹次收費,壹次發證放行"的工作規程和"壹口對外"的新的檢驗檢疫模式。
而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實施進出口檢疫的鎢制品啓用"入境貨物通關單"和"出境貨物通關單",並在通關單上加蓋檢驗檢疫專用章,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範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包括轉關運輸貨物),海關壹律憑貨物報關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或"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取消原"商檢、動植檢、衛檢"以放行單、證書及在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通關的形式。同時,正式啓用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原來以"三檢"名義對外簽發的證書自2000年4月1日起壹律停止使用。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企業,從2000年起對外簽訂合同、信用證時要按新制度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