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電子口岸網上支付系統介紹

第壹章系統簡介

《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網上支付系統》作爲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的配套服務項目,與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其它業務系統以及銀行內部已有的業務系統相連接,改變傳統的稅費支付方式,爲用戶提供准確、方便、快捷的網上繳納稅費服務。

采用網上支付的用戶,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查詢到稅費通知後,可在網上發布支付指令,銀行接到支付指令後,可直接從用戶在銀行開設的預儲帳號中劃轉稅費,劃轉成功後,用戶可直接辦理相關通關手續。網上支付業務的推出將縮短通關時間,提高通關效率,降低貿易成本。

網上稅費支付系統具有高強度的身份認證功能,有效地防止篡改和抵賴,保證支付交易的完整性,體現交易雙方明確的意願、承諾和責任,並提供充分的存證審核功能。

第二章功能介紹

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系統網上支付子系統"企業用戶端",提供企業用戶進行稅費通知單查詢、稅費支付確認等功能,主要由以下幾個功能組成:

壹、稅費支付--提供用戶登錄網上支付子系統,查詢稅通知,指定繳款單位,網上支付確認功能;

二、手續費支付--提供用戶登錄網上支付子系統,查詢費通知,指定繳款單位,網上支付確認功能;

三、綜合查詢--提供用戶登錄網上支付子系統,查詢稅費情況等功能;

四、業務規範--介紹本系統的具體使用方法。

第三章系統流程簡介

3.1使用"網上支付系統"的前提條件

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網上支付系統開展網上支付業務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用戶是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入網用戶,已通過用戶資格審查,取得企業法人卡及操作員卡,具備聯網辦理業務條件;
2、用戶已在銀行指定分支機構開立能用于支付稅費的預儲帳戶,開戶行及帳號對海關不保密。
3、用戶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網站向銀行提出企業備案、操作員備案及授權的申請,銀行審批通過後企業與銀行簽定服務協議完畢。
3.2企業備案申請與審批

企業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網站向銀行提出網上支付業務企業備案申請,銀行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企業管理子系統,對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

3.3海關電子稅單稅費通知

企業用戶向海關電子申報,海關審結報關單後,生成海關"稅費通知"傳數據中心,數據中心將海關"稅費通知"對申報單位、經營單位開放。

3.4查詢待支付稅、費款清單

海關"稅費通知"上網後首先對申報單位、經營單位開放,申報單位或經營單位登錄"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主頁,查詢屬于自己的"稅費通知",如有異議,則通過手工方式與海關聯系,如無異議,則可進行網上付稅的有關操作。

3.5指定繳款單位

申報單位首先根據其與經營單位、收發貨單位的稅費支付協議,網上指定稅費繳款單位。繳款單位必須是報關單上的申報單位、經營單位、收(發)貨單位三者之壹。協議由申報單位、經營單位代繳款時,代繳款單位名稱及帳號應填報在"代繳款單位"欄中,稅費憑證上"繳款單位"壹欄應填最終繳款單位,即憑證的持有和使用單位。

申報單位指定繳款單位後此"稅費通知"對繳款單位開放。否則,該"稅費通知"只可查詢不能支付。

3.6網上稅、費支付

繳款的鎢制品單位發布支付指令後處理步驟如下:

1、繳款單位登錄進入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網上支付系統,填入"付款銀行"及"付款帳號"等信息,發布網上支付指令。

2、口岸數據中心收到企業的支付指令後,將對應"稅費通知"發往銀行。銀行在接收到支付指令後,將支付指令轉往內部會計系統進行稅費扣款。

在支付過程中如果由于預儲帳戶的余額不足造成付款失敗,用戶可在接到銀行"支付失敗"通知後,通過手工方式或銀行的網上銀行系統將其備用帳戶的資金轉入預儲帳戶,待款項收妥後,用戶可以通過中國鎢制品電子口岸再次提交支付指令。

3、數據中心接收到銀行"支付成功"回執後,數據中心向繳稅單位和申報單位開放以供其查詢付稅情況。

4、用戶可通過數據中心查詢稅、費的處理狀態,得到稅費已支付完成狀態信息後,准備有關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到海關現場辦理接單、貨物驗放手續。

5、海關打印的紙質稅費繳款憑證由銀行到海關收取,根據鎢制品企業與銀行簽定的服務協議中規定的紙質稅費繳款憑證遞交方式及時交付企業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