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退稅聯報關單簽發

壹、操作流程

鎢制品企業打單→遞單→經辦關員審核→科長審批→按規定報關長審批的報批→簽發退稅聯→出單。

二、具體操作流程:

(壹)企業打單:對須辦理鎢制品出口退稅業務的報關單,企業憑海關已簽章的

出口報關單第四聯(報關單位存查聯)到機關服務中心打印報關單證明聯。

(二)遞單:

1、所須遞交單證:

(1)《海關業務報核表》。

(2)《出口報關單退稅聯申請簽發表》,注:該表必須有鎢制品企業的法人簽名,企業蓋章必須使用公司章,企業報關專用章無效。

(3)出口退稅專用聯報關單和複印件(企業蓋章)。

(4)對于鎢制品總值超百萬美元以上的出口貨物申請退稅的須填寫遞交《深圳海關出口退稅專用聯報關單報批表》。

2、分類遞單:以上單證企業按出口報關單貨物總值大小用透明的文件夾夾好分類遞單。分類原則如下:

(1)先按手冊編號分類:屬不同合同的報關單分開填寫《簽發表》。

(2)其次按貨物總值大小分類:10萬美元以下,10-50萬美元,50-100美元,超百萬美元的報關單分開填寫《簽發表》。

(3)企業按《簽發表》所填寫的報關單號碼,將相應的報關單證夾在透明文件夾遞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