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工业企业从事产品生产活动,是增值税的主要纳税人。其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举例如下:
某钨工厂1994年2月份组建并开始进行生产,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2日,钨工厂从本市购入钨材料一批,共5000公斤,单价4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34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假定该企业钨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则:
借:原材料——钨材料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假定该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则:
借:材料采购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2)2月3日,企业从外地××工厂购入钨材料一批,共100吨,单价5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该工厂代垫运输费20000元。按10%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为2000元。
按实际成本计价,则:
借:原材料——钨材料 5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000
贷:应付账款——钨工厂 605000
按计划成本计价,则:
借:材料采购 5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000
贷:应付账款 605000
(3)2月4日,企业因材料质量问题将钨材料1000公斤退还给供货方,收回价款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则: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材料采购(或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4)2月4日,企业以商业汇票方式购入包装物一批,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则:
借:包装物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贷:应付票据 70200
(5)2月4日,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一批,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未付。则:
借:低值易耗品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
(6)2月6日,企业收到其投资者作为投资转入的钨制品一批,其中:机器一台,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00000元;原材料一批,投资者提供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00元,双方确认的价值(已扣增值税)为120000元。则:
借:固定资产200000
原材料1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实收资本——某投资者 3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