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工业企业从事产品生产活动,是增值税的主要纳税人。其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举例如下:

某钨工厂1994年2月份组建并开始进行生产,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月2日,钨工厂从本市购入钨材料一批,共5000公斤,单价4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34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假定该企业钨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则:

借:原材料——钨材料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234000

假定该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则:

借:材料采购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2)2月3日,企业从外地××工厂购入钨材料一批,共100吨,单价5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该工厂代垫运输费20000元。按10%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为2000元。

按实际成本计价,则:

借:原材料——钨材料 5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000

贷:应付账款——钨工厂 605000

按计划成本计价,则:

借:材料采购 5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000

贷:应付账款 605000

(3)2月4日,企业因材料质量问题将钨材料1000公斤退还给供货方,收回价款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则: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材料采购(或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4)2月4日,企业以商业汇票方式购入包装物一批,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0元。则:

借:包装物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贷:应付票据 70200

(5)2月4日,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一批,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款项未付。则:

借:低值易耗品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

(6)2月6日,企业收到其投资者作为投资转入的钨制品一批,其中:机器一台,双方确认的价值为200000元;原材料一批,投资者提供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00元,双方确认的价值(已扣增值税)为120000元。则:

借:固定资产200000

原材料1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实收资本——某投资者 3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