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退税如何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外贸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外贸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钨制品外贸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钨制品外贸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外贸产品购进金额。如果钨制品外贸一次购进一票外贸,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外贸或多次购进、多票外贸,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外贸数量计算得出。如果钨制品外贸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钨制品外贸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外贸消费税应税钨制品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外贸数量。可根据外贸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外贸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钨制品外贸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外贸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钨制品外贸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钨制品外贸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钨产品外贸退税率为3%;
(2)以钨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钨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钨制品(如钨丝、钨棒、钨粉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钨制品(钨产品除外),外贸退税率为6%;(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外贸退税率为9%;(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外贸的钨制品,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外贸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外贸的钨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外贸的以钨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外贸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外贸的钨制品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外贸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钨制品外贸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钨制品是分次外贸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钨制品外贸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