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制品外贸退税的计算和申报实例

外贸企业,指有外贸经营权的贸易型企业。对其自营或委托外贸的钨制品实行外贸退税办法。

一、外贸退税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准确地计算外贸退税,必须正确地确定计税依据和适用退税率。

1.计税依据

外贸退税的计税依据,指按照钨制品外贸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的计税金额或计税数量。

(1)外贸企业钨制品外贸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外贸产品购进金额。如果钨制品外贸一次购进一票外贸,可以直接从专用发票上取得;如果一次购进多票外贸或多次购进、多票外贸,不能具体到哪一票业务时,可以用同一产品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外贸数量计算得出。如果钨制品外贸是委托加工产品,其退税计税依据为用于委托加工的原材料购进金额和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2)外贸企业钨制品外贸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外贸消费税应税钨制品的购进金额或实际外贸数量。可根据外贸情况,从消费税缴款书中直接取得或计算得出。

2.退税率

外贸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钨制品外贸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外贸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钨制品外贸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钨制品外贸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钨产品外贸退税率为3%;

(2)以钨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钨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钨制品(如钨丝、钨粉、钨棒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钨制品(钨产品除外),外贸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外贸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外贸的钨制品,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外贸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外贸的钨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外贸的以钨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外贸退税,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钨制品外贸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外贸的钨制品

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

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外贸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钨制品外贸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钨制品外贸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钨制品是分次外贸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钨制品外贸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三)具体计算实例

某化工外贸公司1997年1月购进及钨制品外贸的有关资料如下(年初无库存):

1.购进钨丝40000公斤,金额273504.27元,税额46495.73元,已外贸20000公斤;

2.&127;购进纯钨36000公斤,金额9230.77元,税额1569.23元,尚未外贸;

3.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钨矿石250吨,其中200吨转售给某钨厂加工钨,销售金额1440000元,税额244800元,已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另50吨以委托加工方式加工钨。购进钨300条,金额965897.40元,增值税额164202.56元,消费税额96589.74元;委托加工收回钨100条,支付工缴费金额120000元,增值税额20400元,工厂按同类产品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32196.60元。购进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钨已全部外贸;

4.购进钨棒3000公斤,金额175641.03元,税额29858.98元,已外贸1000公斤;

5.购进钨块1250公斤,金额487179.50元,税额82820.52元,已全部外贸;

6.购进钨粉200000升,金额360000元,增值税额61200元,消费税额40000元,已外贸100000升(72000公斤);

7.购进钨电极20吨,金额3000000元,税额510000元,已外贸10吨;

8.购进钨坩埚10000公斤,金额211965.81元,税额、36034.19元,已全部外贸;

9.购进钨条240000双,金额866640元,税额147328.80元,已外贸100000双;

10.购进钨钢1500公斤,金额43589.75元,税额7410.26元,已外贸。

在外贸退税凭证、手续齐全,钨制品外贸货源真实的前提下,应退税额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计税依据

根据本月购进和钨制品外贸的情况,各钨制品外贸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

①钨丝273504.2740000×20000=136752.14(元)

②钨及加工费965897.40元和120000(元)

③钨棒175641.033000×1000=58547(元)

④钨块487179.50元

⑤钨粉360000200000×100000=180000(元)

⑥钨电极300000020×10=1500000元

⑦钨坩埚211965.81元

⑧钨条866640240000×100000=361100(元)

⑨钨钢43589.75元

本月应退消费税的钨制品外贸有钨和钨粉,其计税依据为1287864元和100000升。

(2)确定退税率

钨制品外贸的退税率,可从《外贸退税工作手册》的《钨制品外贸征税与退税税率对照表》中取得,该公司本月钨制品外贸增值税退税率除钨电极为6%、钨工缴费为14%外,其余均为9%,钨消费税退税率为10%,钨粉消费税单位退税额为0.2元升。

(3)计算应退税额

本月钨制品外贸应退税额为:

①钨丝

应退增值税额=136752.14×9%=12307.69(元)

②钨

应退增值税额=965897.40×9%+120000×14%=103730.77(元)

应退消费税额=1287864.00×10%=128786.40(元)

③钨棒

应退增值税额=58547.00×9%=5269.23(元)

④钨块

应退增值税额=487179.50×9%=43846.16(元)

⑤钨粉

应退增值税额=180000.00×9%=16200(元)

应退消费税额=100000×0.2=20000(元)

⑥钨电极

应退增值税额=1500000.00×6%=90000(元)

⑦钨坩埚

应退增值税额=211965.81×9%=19076.92(元)

⑧钨条

应退增值税额=361100.00×9%=32499(元)

⑨钨钢

应退增值税额=43589.75×9%=3923.08(元)

⑩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1440000.00×9%=129600(元)

该公司1997年1月按钨制品外贸名称、数量计算应退增值税额326852.85元,扣除销售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钨矿石应抵减退税额129600元,实际应退增值税197252.85元;应退消费税148786.40元,合计应退税额346039.25元。

二、外贸退税的申报

外贸退税申报,指已办理外贸退税登记的外贸企业,在产品实际外贸以后,向主管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其外贸产品税款的过程。

外贸退税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1.外贸退税申报程序

外贸企业钨制品外贸申请退税,应用计算机生成(实行外贸退税计算机管理的企业)或手工填报《钨制品外贸退税申报明细表》(见附件59)、《钨制品外贸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见附件60)、《钨制品外贸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61)等表格,并提供办理外贸退税所需的凭证资料,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然后再报主管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申请退税。

2.申请外贸退税的凭证

外贸企业办理钨制品外贸退税,一般必须提供以下凭证:

(1)购进钨制品外贸的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2)购进钨制品外贸对应的、经银行签章的税收(钨制品外贸专用)缴款书;

(3)钨制品外贸销售明细帐;

(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钨制品外贸报关单外贸退税联》;

(5)盖有外汇管理机关核销章的《外贸收汇核销单外贸退税专用联》;

6)外贸销售发票;

(7)委托代理外贸的钨制品,还需提供主管受托企业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开具的“代理钨制品外贸证明”和代理外贸协议副本。

3.外贸退税申报的要求

(1)外贸企业只有在钨制品报关外贸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方可申报退税;

(2)外贸企业必须在主管外贸退税的国税机关规定的时间申报退税。上一外贸退税年度(再上年12月至上年11月)外贸的钨制品应在下一年3月底之前申报完毕,过期退税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3)外贸企业应将申报外贸退税的有关凭证按照《钨制品外贸退税申报明细表》和《钨制品外贸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的顺序配套装订成册,以便于审核;

(4)实行外贸退税计算机管理的外贸企业,还应报送外贸退税申报软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