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FOB價格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近幾年來鎢制品運價的無度上漲,很多業務員爲了省心——規避運價上漲的風險,往往出口對外只報F佃價,或者樂于接受FOB,因此使FOB價格貨量急劇上升,某些外貿企業已達80%以上。運價的頻頻上漲,使本來微利的單子,變成了不盈利甚至做虧了,這是所有業務人員不願接受的。但從現在FOB價格日益增長的情況來看,對外貿業務員而言並不省心、省事。綜合FOB價格中存在的問題大致是:

1、FOB價格指定船公司,在船公司艙位緊張的情況下,不一定保證能訂到艙。對FOB價格貨、船公司通過電腦查出運價低、又不是大客戶的,往往不安排箱位。據有的外貿公司反映,當鎢制品出口商爭取快出貨,某船公司聲稱沒有箱子,需調箱要增加調箱費用$500;貨已備好,運不出信用證過期,只有硬著頭皮支付高昂的調箱費用。指定船公司的另外一個弊端就是,往往賣方備貨到付運時間比較急促,而船公司在港口通常每周只有一個航班,若我貨備不齊,就得等下周才能出運,而延誤裝期需買方修改裝期,遇上市場起了變化,對方不修證,而我貨又備好,則損失是肯定的了。

2、FOB價格下更多的是客戶指定貨代,而不是指定船公司,這對賣方來講風險就更不用說了。

一指裝的這些貨代,大多數爲境外貨代,僅在我國設有辦事處,對其資質情況難以考證,因此客戶和貨代勾結,無單放貨的事例屢屢發生。這是因爲貨代出的提單只能去銀行議付之用,並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當發生無單放貨事實後,往往傳遞中丟失,發貨人只好自己奔波,另想它法補辦,無法奈何它。

3、FOB價格膨脹,對國輪、保險業的發展都不利,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鎢制品對外貿易的發展,我國的三大船公司(中遠、中海、外運)都有長足的發展,如果外貿爲規避運費上漲風險而去做FOB價格,就會使國輪的發展失去貨源基礎。國輪壯大不起來,最後受害者是國家和國內的發貨人,因爲外輪占據了航運市場的主要份額,我國失去了對外運輸的主動權,將使進出口易受制于人。現在從北美、歐洲向我國出口的運費是低的,增強了他們出口産品的競爭力;反之我國出口運價水平高高,削弱了我産品出口的競爭力。

綜上所述,我們在對外洽談中,一定要盡力爭取做CIF、CFR價,在一般情況下,CIF、CFR價有如下好處:

一可以掌握對外出運的主動權,當某船公司的船期趕不上,可以選擇其他船公司出運:

二CIF價貨量大的鎢制品外貿企業,可以集中運量與船公司商談優惠運價,真正做"上帝"。若都去做FDB價,即使是出口幾億美元的公司,從運輸角度上講是小公司、小貨主,不爲船公司和貨代所青睐。

③減少了FOB價格指定貨代這一中間環節,不但人民幣費用可節省,而且對裝箱、通關等作業流程動態可以了解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出運事故發生。

四對我國航運業、保險業的發展,對對外貿易的發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