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鎢製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一、進出境手續

提交一份普通報告單。在某種情況下,海關也可允許先卸貨後報關。進口鎢制品報關時可以分爲國內消費、在保險倉庫或海關倉庫儲存、過境、轉運其他地方交貨和再出口等不同情況。進口物品可以在城市運輸公司和運輸報關代理人經營的海關倉庫中臨時存儲。存儲期間在海關監督下可以對物品進行分類、包裝等加工。再出口物品可以辦理免關稅手續,但是需要用現金、債券或海關認可的其它物資抵押,待物品再出口後再予以退還。如果集裝箱內所裝物品可以肯定屬于再出口商品,海關也可以不要求抵押品。

當准備通過荷蘭轉運它國的鎢制品到達卸貨港後,這些物品無論是在卸貨港還是在目的地,均應通過海關官員辦理正式准入手續。荷蘭對過境商品不征稅,但要向過境商品的運輸代理或船上負責人頒發過境簽證,然後可以卸貨並接受海關檢查。如果能加蓋印記還需加蓋印記。

二、貨物倉儲

荷蘭的港口區域有許多倉儲和分銷設施。根據荷蘭海關法的規定,存放在保稅倉庫的進口鎢制品在進入銷售環節以前可以免交關稅、交易稅或增值稅等費用。在荷蘭、倉儲分海關倉庫倉儲和海關保稅倉庫倉儲。

1.海關倉庫可分爲短期倉儲和長期倉儲兩種,短期倉儲一般僅限幾個月時間,此類倉儲無需報關單,憑海關文件便可辦理入庫手續。長期倉儲一般不超過5年,由倉庫經營者遞交一份申請表後即可辦理入庫。

2.保稅倉庫由海關監管,用于存儲未納稅的應稅商品,鎢制品入庫後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運出。

保稅倉庫分爲三種:

⑴公共保稅倉庫,此類倉庫由海關擔保和監管,貨物不受檢查,可爲任何人提供倉位,存貨量不限。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港區設有這類倉庫。

⑵私營保稅倉庫,此類倉庫由海關監管,貨物不受檢查,但啤酒、煙草制品、含酒精飲料除外。倉儲時間不限。

⑶假設的保稅倉庫,倉庫經營者自己管理,並承擔付稅擔保,一般存儲較易鑒別的貨物,存儲時間不超過5年。

三、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托運人必須向受托人提供2份簽字的商業發票。一般應有下列內容:
1)運輸日期及地點;商品産地;
2)托運人及受托人名稱及地址;
3)運輸方法;包裝的編號、種類和唛頭;
4)集裝箱種類;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重量等詳細描述;
5)商定的價格;交貨和支付條件;
6)運輸企業負責人簽字等。

2.提貨單

受托人必須以原始提單去領取鎢制品,荷蘭對各種提貨單樣式無特殊規定。一般應在上面注明:

1)貨主名稱、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2)裝運港和目的港、對所運貨物的詳細說明
3)運輸費用清單、全套提單數
4)提單簽發日期和承運人簽名等。

備注:提單內容應當與商業發票和貨物包裝上顯示的內容一致。如果是航空運輸貨物,那麽航空運單可取代提貨單。

3.原産地證明

荷蘭一般不需要産地證明,但是鎢制品進口商和信用證可能要求提供産地證明。如果需要産地證明的話,應由被認可的同會出具,通常需要增加一份副本以供存檔。

4.商檢證書

荷蘭對諸如牛、馬、豬、肉類、加工肉食、動物脂肪、骨粉、血粉、食用家禽等進口商會,要求有由原産地獸醫出具的正式衛生或商檢證書。

5.標准證書荷蘭規定下列貨物進口時應提供標准證書,它們是手提滅火器、離心機、脫粒機、升降機、磨床、變壓器,煤氣設備、電度儀表、汽車、供水設備等。

四、進口關稅

荷蘭關稅主要采用從價關稅,也就是根據進口鎢制品的價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關稅。商品價格以進口時的正常價格爲准,即商品買賣價格加上運費、保險、傭金等費用後的價格。荷蘭海關對某些特殊商品采用從量稅方法征稅,也就是依照進口商品的總重量、長度、容量、進口數目等征收不同的關稅。荷蘭海關還征收消費稅,主要是客車、啤酒、酒精或含酒精飲料、葡萄酒、糖和糖制品、煙草制品、汽油、礦物油、成品油以及含有甲醇、丙醇的産品等。此外,進口商若違反荷蘭海關法,將被處以罰款或監禁,對傾銷性商品將征收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