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鎢製品問答

1、問:鎢制品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是什麽意思?

答:2008年《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在數據發送方面與以往有所不同:商務部收到中文證在中國海關已清關的信息後,才能將該中文證對應的英文證電子數據發送至歐方。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是指:發證機構根據企業申請將有關中文證電子數據標注爲"已在中國海關清關",並將對應的英文證電子數據發送給商務部,由商務部直接發至歐方,無需等待中國海關清關反饋信息。

2、問:被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的中文證和英文證是否都不能撤換?

答:是的。根據系統設置,被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的中文證和英文證都不允許作更改或撤銷。因此,建議企業慎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以免因證書無法更換、使用而受到暫停發證的處罰。

3、問:被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如果在有效期內不使用會有什麽後果?

答:鎢制品被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證書是商務部核查重點。只要有一份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不使用,企業就會受到暫停發證的處罰。根據《2008年部分輸歐盟紡織品監控辦法》(商務部2007年第91號公告),商務部將定期抽查企業許可證使用情況,一旦發現企業被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未使用,將暫停發放相關紡織品許可證。因此,建議企業申請"中國海關清關標注"要慎重,以免因證書無法更換、使用而受到暫停發證的處罰。

4、問:是不是所有《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的中文證都可以申請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

答:不是。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申請:一、證書未過有效期;二、已在中國海關報關出口超過10天;三、中文證狀態仍顯示爲"發送至中國海關、尚未驗放"。如果中文證狀態顯示爲"已清關",則無法辦理"中國海關清關標注"。因此,企業必須在系統中確定中文證狀態仍顯示爲"發送至中國海關、尚未驗放"後再行申請。

5、問:是不是所有已在中國海關報關的《輸歐盟鎢制品出口許可證》中文證都要申請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

答:不是。申請"中國海關清關標注"只適用于:在中國海關報關出口10天後,中文證書狀態仍顯示爲"發送至中國海關、尚未驗放"的情況。

6、問:如何申請鎢制品標注"已在中國海關清關"?

答:一、企業須向所在地市打證點(省直企業向我廳對外貿易管理處)提交加蓋公章的書面申請,並提交中國海關報關單、貨物出運提單(或其他能證明貨物確已出運的書面憑證)。二、打證點即日內將企業申請彙總成"已在中國海關清關彙總表"並加蓋行政公章傳真至我廳對外貿易管理處。三、我廳對外貿易管理處收到打印點申請表(或省直企業申請材料)後,即日內在網上將相應許可證數據標注爲"已在中國海關清關"。

7、問:打證點在受理的鎢制品企業"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的申請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一、認真審核企業提交申請材料。二、請在收到企業申請的當日向我廳彙總上報。三、請將"已在中國海關清關"申請與"撤換證申請"和"涉及空運申請"分別列表。四、"已在中國海關清關彙總表"的格式請參考"撤換證彙總表":須編制流水號及加蓋行政公章;表格內容包括企業名稱、進出口企業代碼、申請標注的中文證號、制表時間、打證點經辦人及聯系電話。五、企業申請材料必須單獨歸檔案,以備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