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鎢製品外貿的通關指南

1.波蘭所有企業都有權從事進口業務,進口鎢制品一般不需要許可證。某些商品需得到波蘭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方能進口。

2.商業發票3份,需包括以下說明。

(1)鎢制品賣方與買方的詳細地址;

(2)鎢制品進口商的訂貨號碼與日期;

(3)商品名稱並加上稅則編號、規格、數量說明;

(4)單價及總額;

(5)價格條件及交貨日期;

(6)交易沒有經過中間商(傭金商),應予以說明,反之,則應寫明中間人或代理人的公司和地址;

(7)其他重要的交貨條件,如鎢制品的出口許可證號碼、毛重與淨重、包裝等;

(8)貨單數量說明。

鎢制品出口商一般應在發票結尾簽署以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産地說明:我們確認,本發票中所列商品,其原産地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無需公證。

3.一般情況下需原産地證明書2份。

4.許多情況下,波蘭進口商要求我出口商出具1份擔保書,擔保書中必須確認,所交付的鎢制品是按照購買合同規定的細節生産的。

5.大部分商品出口波蘭必須提供質量證書;出口食品需要有衛生檢疫證書和分析證書;出口植物也需要出具衛生檢疫證書。

6.無商業價值的樣品可免稅入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