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退稅的4個時限
鎢制品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特別注意申報程序,注意時間觀念,以免造成損失。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注意四個時限規定:
一是"30天"。外貿企業購進出口鎢制品後,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于防僞稅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是"90天"。外貿企業必須在鎢制品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後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三是"180天"。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彙核銷單(遠期收彙除外)。
四是"3個月"。出口企業出口鎢制品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3個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