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鎢制品時如何與貨代打交道
了解行情,就比較好講價了,節省一點運費開支。但是,注意不要太苛刻。行走江湖,互利互助,分利于人,大家關系才能長久。貨代就是這個吃飯的,如果咱們太摳,導致貨代沒什麽利潤,他們自然就沒有幫忙的動力。特別是艙位緊張的時候,不免會有鎢制品被延誤,不能上船而拖遲。此時,貨代多半會優先安排那些有利潤可圖的貨物,運費太摳的自然就被抛下了。所以,出于長期合作,關鍵時候貨代大力幫忙的因素考慮,不必太計較那幾十百把塊錢的,讓貨代有錢可賺,才有殷勤服務的積極性。
講價的時候還要注意,國際海運價總是浮動的。根據貨運淡旺季和燃油價格的變動,會有小幅漲跌,有時候漲跌甚至會達到每個20尺櫃上百美元。這個價格的波動不由貨代控制而是船東說了算,貨代通常只能確認預知本月的價格。可實際上咱們常常需要預先問價,以便根據海運價格核算對外報價,考慮到交易磋商周期,很可能一兩個月以後才出貨。所以,向貨代詢問價格的時候,不妨告訴他們妳大致的出貨時間,請貨代告知可能的運費變動趨勢,以便核算對外報價的時候留點余地。當然,一些貨代急于招攬生意,詢問他們的時候永遠會說"要盡快訂艙,下個月會漲價",不必理睬他們。多問幾家,了解實際的趨勢,並選擇那些能夠如實相告、提供合理建議的貨代來合作。
找好貨代,談好價格以後,咱們也要積極配合貨代的工作。把運輸安排得穩妥周詳一些,只要條件允許,工作就提前一點,給貨代足夠的時間來操作。一般說來過程是這樣的:
1.向貨代訂艙;
2.貨代傳真貨物進倉通知;
3.整櫃的鎢制品,貨代安排集裝箱拖車;拼櫃貨物的,按照貨代進倉通知的指示按時送進指定倉庫;
4.把報關資料(即報關所需的發票、裝箱單、報關單、核銷單及其它所需單證)及時交給貨代,委托貨代報關。如果是自己報關的,則按照貨代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報關;
5.報關裝船的同時,與貨代核對提單內容,把客戶對提單的種種要求告訴貨代,請貨代按照要求制單。貨代以咱們最後確認的內容格式出具提單;
6.船開後,貨代通知所需費用,並出具運費發票。咱們付清費用,取得提單;
7.月余左右時間,報關時候交給海關的報關單一部分和核銷單退回來。如果是委托貨代報關的,貨代應將這些單據及時轉交咱們,以便辦理核銷事宜。
時間安排上則很有講究。一般采取倒推計算方法,先確定最後期限,再根據操作步驟倒推計算時間。
舉例,假設咱們與客戶擬定10月20日出貨,運往澳大利亞的悉尼港口。注意並不是每天都有船開往悉尼的。開船航次通常會以周爲單位,比如說規定逢周二、周五有船。經查20日是周四,之前最接近的航次是18日周二的船。這樣一來,18日才是咱們實際操作中的最後交貨日(可能的話,最好安排提前一個航次,比如說14日周五的船。這樣即使屆時有什麽延誤趕不上船,咱們也還可以走18日的航次,期限內完成交貨。否則就只能通過倒簽提單解決了)。
18日的船,按照規定必須提前半天到一天截止裝船,即行話中的"截放",更須提前一兩天完成報關裝船事宜,行話稱爲"截關"。故一般情況下我們應在16日左右把鎢制品運至碼頭並完成報關。而在本案例中,16日逢周日,穩妥起見,最好在上周五即14日完成報關。考慮到訂艙及安排拖車裝櫃所需時間,提前一周爲宜。所以,11日左右向貨代訂艙,14日左右完成報關,18日如期上船是本案例中比較穩妥的辦法。可見,合同約定20日交貨的,到了實際操作中咱們11日就要動手准備了。
當然,緊急情況下通過貨代幫忙,咱們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報關出貨。仍依上例,18日的船17日才完成報關上船的也不是不可能,但畢竟太玄,非常規做法。
了解了過程,基本上就理解了時間安排的慣例,即一般提前1周訂艙,提前兩天完成鎢制品進倉和報關事宜。在與貨代配合熟稔之後,時間可以安排得緊湊一些,提前三五天訂艙都還趕得及。
其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節假日和周末的影響。因爲報關出運需要出口方、貨代、碼頭、海關等幾方操作,節假日和周末特別容易造成配合與聯系上的脫節。尤其春節、"五一"、"十一"長假,是海運出貨最容易出問題的時段,而一旦出問題就沒法及時解決。因此在與客戶訂立合同的時候,最好避免在長假內出貨。實在需要假期內鎢制品要出貨的,首先把"官方機構"的銜接工作在假期前解決,同時與貨代工廠之間保持密切聯系,索要經手人的手機號等應急聯系方式,預先理順操作環節,估計可能的意外並准備必要的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