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出口單證不壹致的處理辦法
在出口業務中,由于種種原因造成單據不符,即單據存在不符點,而受益人又因時間條件的限制,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更正,則有下列處理方法:
·憑保議付。受益人出具保證書承認單據瑕疵,聲明如開證行拒付,由受益人償還議付行所墊付款項和費用,同時電請開證人授權開證行付款。
·表提。議付行把不符點開列在寄單函上,征求開征行意見,由開證行接洽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複後議付行即行議付。如申請人不予接受,開證行退單,議付行照樣退單給受益人。
·電提。議付行暫不向開證行寄單。而是用電傳和傳典通知開證行單據不符點。如開證行同意付款,再行議付並寄單,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單據,設法改正。
·有證托收。單據有嚴重不符點,或鎢制品出口信用證有效期已過,已無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證,只能委托銀行在向開證行寄單函中注明信用證項下單據作托收處理,作爲區別,稱爲有證托收。而壹般的托收,則稱爲無證托收。由于申請人已因單證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證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實是壹種不得已而爲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