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報關手續的相關問答

問:我司是鎢制品來料加工企業,空白報關單加蓋公章,在遞經外局蓋章過程中不慎遺失,請問遺失的報關單是否會對企業造成不良影響,該如何處理?

答:請向主管海關說明情況,申明所遺失報關單作廢,並登報公告申明所遺失報關單作廢。如發現冒用請及時報警。

問:我鎢制品公司是三來一補企業,于1998年入口一批設備,現已到解除監管期限,但在辦理手續時須寫上"1998年後進口設備須留廠使用",請問:

1)解除後是否可不運回香港在國內出售呢?

2)如可出售是否還要辦理什麽海關手續?

答:不作價設備解除監管後,應退運出境。企業如申請在境內出售,應提交機電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和檢驗檢疫證明。如繼續留在本廠使用,解除監管時可免于提交。

問:我公司有一批鎢制品從蛇口海運到澳大利亞,現有一部分因質量原因要退回深圳,但是用空運的方式退回,與出口時的方式不同,請問我公司該如何辦理退運手續?

答:請直接向機場海關申報辦理退運手續,同時應出具以下資料: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原出口時向海關辦結退稅手續的,提供原出口退稅報關單和稅務部門出具的未退稅證明、境外商品檢驗機構證明及退貨協議等證明材料。詳情請咨詢機場海關。

問:請問,海關加工貿易核銷的時間大概是多長,我們的鎢制品公司的核銷材料遞上去已經20多天了,都沒有消息,另外,內銷補稅需要什麽手續?

答:海關的核銷時間爲自受理報核之日起30日內予以核銷,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准可延長30日。另外,加工貿易內銷補稅需要提供省經貿廳出具的內銷補稅批准證書(內銷補稅料件超過合同進口料件3%的或補稅料件金額在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需提供此證書)、企業補稅申請報告、原進口料件報關單等,向海關加工貿易管理部門提出補稅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問:我們是一家有鎢制品自營進出口權的生産企業,請告知如何查詢企業的進口額和出口額?

答:憑企業介紹信到海關相關部門查詢。

問:請問報關資格證快到期了,在沒有注冊過的情況下可不可以延期?

答:按照海關總署規定不能延期。

問:本廠屬鎢制品來料加工企業,在進口料件中有照章征稅件(由香港上料),因爲本廠一直采取電子口岸報關再集中月報,請問照章征稅的料件可以在電子口岸上申報嗎?還是在料件進口時,在進口海關一一申報?

答:如爲應稅消耗性物料,目前需在口岸海關逐單申報。

問:如果成交價與手冊備案價不同時,應按成交價來申報,但是因爲鎢制品的等級問題和價格波動導致成交價與手冊備案價差異非常大,大約相差10倍,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申報呢?請問成交價和手冊備案價有沒有一個差異的比例限制呢?

答:實際成交價與手冊備案價無比例限制,企業進口鎢制品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申報。

問:我廠屬來料加工企業,現因客戶訂單增多,而我廠廠房面積有限,故想將部分合同項下的成品外發其他企業加工。請問這是否符合海關的相關規章?可否辦理?

答:外發加工僅限于某道非主要工序。此種情況不屬于外發加工範圍。

問:我廠是一家港資鎢制品來料加工企業,今年海關發了113號令,對企業的合同憑保備案,特別對鎢制品加工企業,現在鎢制品出口這麽艱難,再加上海關的這項規定,對鎢制品來料加工企業打擊很大,一個合同備案的進口備案金額100多萬美金幾乎要交250多萬人民幣,下一合同備案還要交那麽多,對于無論大小企業的資金周轉都造成很困難,我想問這規定什麽時候會取消。

答:海關收取保證金主要依照海關總署113號令關于保證金的相關規定。海關無權暫停或停止執行。

問:我司是鎢制品進料加工企業,如果想做發外加工,應該怎樣到海關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一般需要多長時間完成?

答:企業需提供《加工貿易貨物外發加工申請審批表》、加工合同或協議、委托企業簽章確認的生産能力證明等相關資料。一般在5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