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报关单"二次核对"手续

對鎢制品進口付彙金額在50萬美元及以上的或聯網電子數據不能查核的有疑問的報關單,銀行、外管、稅務等部門可指定專人或發函(特快專遞)送報關單到簽發地海關或監管處進行"二次核對"。手續如下:

(一)、對專人送鎢制品報關單進行"二次核對"的,需持下列資料:

1、介紹信;身份證或複印件。

2、報關單"二次核對"工作聯系單。

3、原始鎢制品報關單。

(二)、對發函進行報關單"二次核對"的,需郵寄下列資料:

1、報關單"二次核對"工作聯系單(必須清楚注明回郵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2、原始鎢制品報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