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制品外貿貨物報關單填寫要求

鎢制品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填寫要求:

1、鎢制品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准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

2、不同合同的鎢制品,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

3、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鎢制品,應注意,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超過5項;

4、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鎢制品要相符。

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填寫方法:出口口岸,填寫鎢制品出境的口岸名稱;

經營單位,填寫經營出口鎢制品業務的公司或單位名稱(對于外商投資企業委托外貿公司出口的貨物,其經營單位應爲外商投資企業,並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委托XX公司出口");

指運港,填寫出口鎢制品的目的港;

合同協議號,填寫本批鎢制品合同或協議的編號;

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補償貿易、來料加工、租賃貿易、寄售貿易等;

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填寫船名、航次;

裝貨單號,海運方式下填寫提單號;

海關統計商品編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的規定填寫;

貨品規格,填寫鎢制品中文品名;

收結彙方式,按實際收結彙方式填寫,例如L/C、D/P等;成交價格,填寫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價格,出口鎢制品的成交價格填寫FOB價、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填寫CIF價。